日前

阳城一小区物业

被业主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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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保护个人隐私,对截图中来信人名字进行了打码处理

01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你们好!

长期以来,阳城县美韵家园小区开发商物业管理混乱,给数千名小区居民造成严重困扰,严重影响了800余户家庭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全体业主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进行了各种形式、无数次的抗争(在此不作赘述)。去往政府信访办、住建局、环保局、凤城派出所、消防部门、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等各相关单位反映

今年6月20号,美韵小区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晋城市玉源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存在9年),在没有和全体业主经过协商,并合法通知全体业主以及业主代表的情况下,擅自将美韵家园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委托他人

新的所谓“物业管理团队”进入小区后,小区情况变得更糟,引发更多更大的矛盾冲突。广大业主群情激奋,希望相关部门制止物业的违法行为,维护美韵家园小区全体业主的诉求。

(美韵家园小区前期物业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委托他人的事实和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法律依据附后。)

鉴于上述情况,全体业主希望尽快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呼声高涨,期待通过自己选举的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恢复正常生活秩序,还小区一个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近日,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促进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行业部门的指导监管作用,通过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切实提升我省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美韵小区业主的行为不是给政府“添乱”“找麻烦”,广大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呼吁和诉求应该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保护。

成立美韵家园小区业主大会,不仅是美韵小区全体业主的责任,还要仰仗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有所作为,需要依靠社会上方方面面的力量。我县现在所有的小区还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如此艰难,美韵的广大业主们勇于实践,无私奉献,涌现出了很多可歌可泣的业主代表。

小区业主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为维护自身权益,也是美韵全体业主参与建设文明、法治、美丽、和谐的新阳城,作出的一份有益和可贵的力量,社会建设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国务院颁布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 【聘用无从业资格人员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委托管理限制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违法行为,美韵家园业主有各种证据提供。)

02

答复内容

住建局回复:经我局工作人员了解,美韵花园物业管理单位为晋城市玉源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彭寿云,经公司执行董事决定,聘任郭拥军为公司经理,为期一年,自2020年6月20日起执行,属于公司内部人员调整。为维护美韵家园小区业主利益,我局将督促物业公司及时转变观念,服务好业主,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

小编想问一句

你所在的小区有业主委员会么?

来源 :阳城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