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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8月6日电 (王洪江)记者从泸州海关获悉,近日,成都一公司申报的467.1吨进口豌豆经泸州海关查验送检合格后,顺利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与以往纸质《证明》不同的是,这次企业收到的是一条带有“查询码”的短信。这是泸州海关签发的首票电子化《证明》,标志着《证明》电子化工作在泸州正式实施。

“实在是太好了!”该公司报关员王毅谋收到短信时高兴地说:“《证明》是进口商品经海关检验检疫合格评定后准予销售使用的重要凭证,在电子化改革实施前,我们报关企业在收到海关签发的纸质《证明》后,要寄给收货人,路上要耽搁时间,万一途中丢失就更麻烦了。现在实施电子化后,我们只需要把查询码发给企业,企业就可以自己查询、下载证书,特别方便!”

对于从事进口法检商品销售批发的企业,《证明》电子化的实施则意味着销售渠道更加通畅。南京邦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税鹏介绍说,“我们的下游企业从我们这里购买进口法检商品,往往需要我们提供《证明》,确保这些货物进口的合法性。在电子化改革以前,纸质《证明》很难完全满足众多下游企业的需求,现在有了电子化《证明》,我们只要把电子证书或者二维码发给下游企业,就可以解决问题了。甚至在超市或商店里,消费者也能直接扫描二维码查询到我们的产品,这对于我们产品销售和提高消费者认可度有很大的帮助。”

据泸州海关监管一科副科长华一颖介绍,为积极促进稳外资稳外贸,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推出《证明》电子化改革措施。自8月1日起,企业可选择申领电子化《证明》,并通过单一窗口或电子证书信息查询页面(http://ccseweb.singlewindow.cn/)选择下载电子证书或者二维码。同时,企业也可根据需要按相关规定申领纸质《证明》。《证明》电子化的实施,不仅使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也使消费者在购买进口法检商品时,可以更容易地获得商品进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