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把握好三个关系

6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问题》,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4月22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的一部分。在这一重要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进展、正确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短板问题、下一步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作出深刻阐述,为跑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一公里”提供了科学遵循、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保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不断提升。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生态环境短板仍然明显,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任务艰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长江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繁重,城市黑臭水体、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

文章提出,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工作,要把握好三个关系,即“整体目标和个体目标”“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断”。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三个关系,对科学辩证地分析和理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生态环境问题、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方法论价值。

把握好全国目标与区域目标的关系。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条件差别大,生态环保工作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生态环境治理有差距。2019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却分别为57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因此,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分区分类,精准施策,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要在国家整体目标统领下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分区目标、个体目标,紧盯重点地区、着力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

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特殊形势下,更要及时研判生态环保新问题、新态势,既要全面推进,又要分出轻重缓急。例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重点抓好京津冀、长三角和汾渭平原等区域的PM2.5防治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以及夏季臭氧污染治理。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要重点抓好长江、黄河重点流域生态治理、水污染防治以及渤海综合治理。

把握好总体改善与相对改善的关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明确要求,有许多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任务。文章指出,一些生态环境指标在达到小康社会目标后,将来还要持续改善。当前的约束性指标只是阶段性目标,下一步还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更高目标。虽然目前“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9项约束性指标中已有7项提前完成,但是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完不成优良天数比率等约束性指标的风险。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仅有46.6%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而即使PM2.5达到35微克/立方米的年均值标准,对照欧盟标准,依然有很大改善空间。

所以,即使当前实现了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的目标,但改善程度是相对的、初步的、不稳定的。当前,首要任务是加大夏季VOCs治理力度,确保优良天数比率指标按期完成。在完成指标任务的基础上,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合理谋划“十四五”目标任务,推进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

把握好数据指标与群众感受的关系。文章中指出,衡量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与否,既要看量化指标,也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状态和现实获得感。优美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指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已经从大江大河水质、植树造林转变为城镇周边乃至身边的黑臭水体、空气优良率、绿化覆盖率、噪声控制等方面。

因此,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仅要看生态环境的数量指标是否达标,还要看人民群众对身边生态环境的实际感受和评价是否变好了,获得感、幸福感是否增强了。要着重解决好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城镇垃圾处理、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等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产生活环境的期盼。

作为新时代青年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观察问题、解析问题的宽广视野和科学辩证方法。提高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直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锤炼本领,勇于担当,当好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新生力量。

作者:生态环境部综合司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

压实党政领导责任 落实落细政策举措

政策措施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基层的精准落实,而基层的有效落实来源于党政领导的责任压实。上海市青浦区在日常环境治理工作中,始终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深度融合于各项业务工作中,带动全区生态环保队伍勇于创新,助力长三角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进入快车道。

基层单位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带头参与三地(青浦、吴江、嘉善)研讨,定期召开三地党委书记月度例会,夯实政治责任。明确推进工作时间节点,通报生态环保工作进展,施行挂图作战,系统谋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同时,增加长三角生态治理工作考核权重,以组织保障促流域治理工作做实做细。

不断完善三地协作联动体系建设,统一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明晰责任分工。创新模式,建立交流制度,加深长三角流域治理探讨,互鉴互学。目前,三地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针对水环境深度治理以及执法监管等问题进行有益探索。加强应急预警制度建设,开展三地应急演练,分批次进行演练学习,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在实践中提升人员的现场协调、应急处置以及早期预警等能力。完善执法监察制度,创新三地之间执法人员交叉执法模式,开展地方法规、条例的交流学习,灵活运用《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主动帮扶企业技术整改,互通优良经验,推动企业更好、更快绿色升级改造,发展绿色经济。

逐步实现区域之间“三监联动”,即监管、监察与监测,多部门协同共治。以流域治理为切入点,打破信息壁垒,逐步实现三地城镇污水处理厂数据共享,针对潜在环境风险,实现及时预警,有效协作联动。共同商议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范围,统一、量化标准,并运用于三地交叉执法实际工作中。着重关注流域性、区域性环境治理的难点与堵点,理顺机制,明晰责任,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加强流域性污染成因的课题研究,为实际监测提供科学技术支撑,强化流域、区域系统治理,共同带动长三角地区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作者: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江晓琼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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