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市政府对市本级115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进行确认,现予以公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8-06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查,市政府对市本级115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进行确认,现予以公布。公布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由市司法局予以调整并公布。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福州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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