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来自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最新消息,清远有11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因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和未取得绿色生产评价标识,被责令停产和限期停产整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被责令停产和限期停产整改的企业名单。

6家混凝土企业因用地问题被停产

由于清远市禹通混凝土有限公司等6家(名单附后)混凝土企业的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且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根据市政府《预拌混凝土企业整治工作会议协调意见》、《清远市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用地情况核查及处理有关工作会议纪要》(〔2020〕59号)、《关于清远市区混凝土企业用地情况及企业归类执行问题的请示(领导批示件)》以及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核查的《清远市区混凝土企业用地情况汇总表》的要求,日前,清远市住建局对6家企业发出停产通知。

根据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停止部分混凝土企业生产的通知》,从2020年8月8日起,清远市禹通混凝土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应停止生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从该日起,各相关企业应不再接受该6家企业混凝土(砂浆)等业务往来。

对继续与该6家公司业务往来企业,市住建局将启动联合惩戒机制。6家企业关停期间,市住建局局根据《清远市住建局关于落实建设行业联合激励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对继续与该6家企业进行混凝土(砂浆)业务往来的单位,将作如下处理,一是对使用单位进行诚信扣分;二是将启动联合惩戒机制,使用单位将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诚信黑榜,实行3个月挂牌监督机制。

《通知》要求6家企业应当按照第三类企业“一对一访谈”工作提醒的内容,做好所属职工的安抚及相关业务处理工作。该类企业可以继续寻找符合要求的地块重新建设搬迁。

5家混凝土企业被限期停产整改

根据市政府《预拌混凝土企业整治工作会议协调意见》、《清远市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用地情况核查及处理有关工作会议纪要》(〔2020〕59号)、《关于清远市区混凝土企业用地情况及企业归类执行问题的请示(领导批示件)》的工作要求,在2020年8月7日前,相关混凝土企业应当取得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但截至目前,清远市新鸿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等5家(名单附后)企业尚未取得绿色生产评价标识。根据有关规定,清远市住建局对5家企业发出了限期停产整改通知。

该通知要求,从2020年8月8日起,5家企业将暂时停产整改,直至取得绿色生产评价标识为止。从该日起,各相关企业暂时停止接受该5家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等业务往来。对继续与该5家公司业务往来企业,市住建局将启动联合惩戒机制,对私自使用5家企业混凝土(砂浆)的单位,将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诚信黑榜,实行3个月挂牌监督机制,还要对使用单位进行诚信扣分。

【记者】黄剑琴

【作者】 黄剑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