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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通知,正式恢复低风险地区跨省团队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不组织、接待、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活动。暂不恢复出入境旅游业务。为指导旅游企业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有序恢复经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昆明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指南》明确,坚持“常态防控”“有序恢复”“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指导旅行社制定企业经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扩大复工复业,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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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前:

“一团一报” 严筛游客信息 严控团队人数

根据《指南》,全市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应督促旅行社按照“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昆明“数字旅游”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管理平台和复工复产小程序上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并重点做好跨省(区、市)旅游团队的监管。

按照“一企一方案”,旅行社应建立疫情防控体系,制定落实包括成立防控小组、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流程等的方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同时,积极配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应急、交通、文旅等部门和社区、景区、饭店等业务合作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指南》明确,旅行社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情况,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等,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同时,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从严控制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并严格筛选游客信息,暂不接待来自现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个月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持隔离结束证明及旅游前7天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游客需签署个人承诺书。

出游前,旅行社应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对没有通过健康码检核的游客,做好解释说明和劝阻工作。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

此外,旅行社应当配备数量充足且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及时发布游客出游防控注意事项,提醒游客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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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中

执行“限量、预约、错峰” 推广“分餐制”

《指南》明确,旅途中旅行社应加强行程管理。游客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尽量减少使用缆车、游船、景区交通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导游则应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讲解时,必须与游客保持适当距离,鼓励使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并提醒游客配合开展健康检疫,做好个人防护。行程结束后,旅行社要做好旅游团队档案整理并妥善保管。

同时,旅行社应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推广“分餐制”“公筷制”等健康旅游新方式,倡导游客讲究卫生、拒绝野味、理性消费。并劝导游客不自发组织聚餐、购物、娱乐等其它聚集性活动。

此外,旅行社还应制定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在公司入口、出口显著位置张贴“云南健康码”,坚持亮码查验通行。并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对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等进行排查,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对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或重点疫情地区人员,须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导游上岗前,应进行健康码检核,要求导游科学佩戴口罩。

《指南》指出,为健全机制,旅行社应当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等联系方式,确保导游等服务人员知晓。旅游团队如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旅行社须立即停止该团旅游活动并第一时间报告,应至当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医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旅游团队中出现确诊病例,旅行社要立即落实应急处置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若在旅行过程中,游客始发地从低风险地区上升为中、高风险地区,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对该类人员采取管控措施。

跨省游恢复后,昆明市将继续保持旅游市场整治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发布和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和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好游客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环境。并做好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按照“应退尽退、便捷高效”原则办理游客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