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83 公司简称:建研院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分配不转增。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3,106.8689万股,新增募集资金于2020年6月30日实缴到位,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完成新增股份的发行登记工作,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828.0075万股。

基于在2020年6月30日实际发行工作已完成,调整6月30日股东人数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同时调整相应比例,限售股情况同步调整。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收入2.86亿元,同比增长7.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2.34万元,同比增长14.11%。2020年上半年,虽有新冠疫情的冲击,公司坚持原定年度目标不动摇,与时间赛跑,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实现了逆势增长。公司2020年上半年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努力。

1.梳理业务体系,分板块整合提升综合竞争力

公司梳理了现有业务体系,按协同性划分了四大业务板块,分别为检测板块、建材板块、大工程板块、科技板块。通过分板块管理协调各方资源,提升资源利用率以及服务能力。

2.加强现金流管理,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基于疫情后的市场情况,公司在原有现金流管控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业务承接考量时,回款情况作为一个更重要的指标,并把应收账款催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

3.加强重点项目跟踪,把握市场机遇

疫情过后,各地推出基础建设计划,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关注重要项目的进展情况,陆续中标了苏州轨道交通七号线检测项目、苏州轨道交通八号线检测项目、平果县驮湾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苏州高新区狮子山改造提升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项目-艺术剧院及地下空间工程材料检测等项目。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半年度报告正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的相关内容表述。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40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4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其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符,并同意对外报出。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已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公告(2020-042 2020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议案》

截至 2020 年 7 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合计34,860,120.80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并出具了苏公W[2020]E1397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4,860,120.80元。

详见公司公告(2020-043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前期决策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即将到期以及新增配套募集资金,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见公司公告(2020-04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见公司公告(2020-04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8月 5 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41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4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审阅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其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符,并同意对外报出。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已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情况。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4,860,120.80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认为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 8月5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42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11日下发的《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号),公司于2017年8月公开发行新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8,320,000.00元。所募集资金款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26,415,094.34元后于2017年8月30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98,32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38,396,226.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9,923,773.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7]B126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合计98,744,383.00元,本年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68,6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150,296.4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50,943.39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999,353.10元。上述资金于2020 年6月30日在扣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承销费用10,000,000.00元(含税)后,剩余189,150,296.49元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款项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20] B056 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合计189,150,296.49元,本年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到由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市姑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承建的募集项目,分别与相关银行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管协议执行。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配套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园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管协议执行。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7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其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55,897,967.3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其中55,000,000.00元于2017年度置换至自有资金账户,剩余897,967.36元本年度置换至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9月,公司使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进行委托理财情况如下,总共投资收益1,184,150.69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对募投项目的投向进行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发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配套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43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4,860,120.80元。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68,6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150,296.4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50,943.39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999,353.10元。上述资金于2020 年6月30日在扣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承销费用10,000,000.00元(含税)后,剩余189,150,296.49元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款项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20] B056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披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苏公W[2020]E1397号),截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4,860,120.80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34,860,120.8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34,860,120.8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20年7月30日《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并于2020年8月4日出具了苏公W[2020]E1397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认为本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4,860,120.80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之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8 月 5 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44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事项即将到期以及新增配套募集资金,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重新审议,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56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98,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396,226.35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9,923,773.65元。上述资金于2017 年8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7] B126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68,6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150,296.4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50,943.39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999,353.10元。上述资金于2020 年6月30日在扣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承销费用10,000,000.00元(含税)后,剩余189,150,296.49元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款项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20] B056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1、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东吴证券对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8 月 5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45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在选择产品时,通过谨慎筛选,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持续跟踪产品购买后的运营情况,及时识别风险,并进行相应控制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其职责履行监督、检查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履行的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认为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8 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