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是对可自由支配时间的多样化安排。除去工作、睡觉等,人的一生有近三分之一的时间处于闲暇状态,人们在闲暇时间的消费需求所对应的经济活动是休闲经济,例如旅行、娱乐、运动、阅读、购物、聚会、游戏等。因此休闲经济也被称为“三分之一经济”,是工业化后期或者后工业化社会阶段最具代表性的经济集群。

时间是有价值的。工作时间是创造价值的时间。那么闲暇时间呢?如果你在闲暇时间里无所事事,就不能创造价值。如果在闲暇时间开展了休闲活动特别是消费活动,这就创造了价值。我们常说,休闲是人的权力,也是义务。我们有三分之一的经济形态是服务于人们的休闲生活的,如果你不去休闲,这部分人就要失业。所以说,一个人的休闲,就是另一个人的就业。

夜晚的时间,是人们三分之一的闲暇时间中的主体。那么相对应,夜经济就应该成为三分之一经济的主体。以旅游休闲为例,我们常说是“行、游、住、食、购、娱”六大要素,这其中的“住”和“购”是夜晚消费,而“食”和“购”在夜晚的比重也最大。现在各地开发了很多夜游项目,夜晚也成了游的时间。年轻人出去玩,白天主要是交通和游览,晚上的活动最丰富,花销也最大。以北京为例,朝阳区的旅游景区数量是最少的,但旅游收入在所有区中是最高的,因为这里的酒店、商业、餐饮、娱乐和夜生活最丰富,大部分游客都喜欢在这里过夜消费。

一个地方发展夜经济,主要面向的还是居民,围绕他们的休闲。毕竟外来游客存在不稳定性,本地居民的休闲生活才是最根本的依托。一个城市存在多个公共休闲空间,我们在《城市公共休闲空间分类与要求》GB/T 31171中做了界定,比如中央休闲区、休闲商业区、滨水休闲区、公园、城市广场、休闲步道等,其中明确要求:夜晚景观优美,灯光照明适度,利于夜晚休闲活动。在《城市中央休闲区服务质量规范》GB/T28003中,专门有对“夜景营造”的规定,对餐饮、购物、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的夜晚经营也提出要求,例如,文化娱乐设施就要突出夜间娱乐,兼顾白天消费。有些标准,就是针对夜晚休闲指定的,例如《商贸休闲区服务规范》GB∕T 36740和《实景演出服务规范》GB/T 32941系列标准。

从休闲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中,我们发现,夜晚休闲是人们休闲生活的主要组成,休闲是夜经济的主要内容。总结下来,有5条心得和建议。

一是对于多数地方而言,发展夜经济,应以本地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兼顾外来游客的需求。这样有利于提高夜经济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是要服务年轻人。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夜生活场景:年轻人聚集夜场,老年人占领公园。老年人喜欢安静,对夜经济的参与度不高。年轻人有活力,是夜生活的主力军。

三是要合理分区。最好是设置专门区域,选择最适宜的地方,聚集相关的业态。这样既能保障一部分人夜晚休闲的权力,也能保障一部分人夜晚休息的权力。很多城市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些老街区,经过改造提升,现在成为非常好的夜晚休闲区。

四是要培育主力业态。每个地方的资源禀赋和文化传承不同,休闲生活习惯不同,要甄选培育发展主力业态,形成特色和吸引力。这需要市场的优胜劣汰,也需要政府的因势利导。

五是要营造好氛围。总结本地居民典型的休闲生活方式,特别是有历史传承的休闲生活习惯,突出夜晚生活内容,进行提炼、推广,开展人们喜闻乐见的休闲节会活动,营造健康休闲、积极休闲的社会氛围,提高大众对夜晚休闲的参与度和幸福感。 张灵光

(作者系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