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告王某某到x市第三人民医院待产,新生儿出生后经诊断为新生儿窒息,后王某某之女在家中死亡。2019年11月8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尸检结果本例符合因新生儿窒息,并继发羊水吸入性肺炎而死亡。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判决被告x市第三人民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603960。

【关键词】医疗纠纷,新生儿窒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羊水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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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某于2018年6月21日以停经40+2周,胎动20周为主诉,到x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待产。于6月23日在分娩室侧切产一女活婴,出生新生儿后重度窒息,给予吸痰、加压给氧、气管插管等复苏治疗,复苏约20分钟后出现自主呼吸、自主呼吸微弱。由麻醉师、儿科医师抢救后转入儿科治疗,诊断为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新生儿重度窒息。

2018年6月23日患儿以“窒息复苏后14小时,频繁抽搐8小时”由被告x市第三人民医院提出由于本院无力继续治疗建议转院。后转到x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经院方诊断:新生儿窒息;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新生低钠血症;新生儿低钙血症;多脏器功能障碍。并向原告交代患儿病情危重,将来可能发生神经系统后遗症。6月27日原告要求出院,于当日下午王某某之女在家中死亡。

二.医方观点

本案责任经我院申请鉴定,目前鉴定报告双方已收到,且没有异议,该意见书中指出我院有过错,我方认为该鉴定报告对于过错参与度应按70%责任比例赔偿,根据该报告就原告赔偿数额,医疗费应按医疗票据赔偿,死亡赔偿金应按过错参与度赔偿,误工费及精神损害费过高,护理及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应按实际住院天数及护理级别确定。

三.鉴定意见

尸检结果,本例王某某之女符合因新生儿窒息,并继发羊水吸入性肺炎而死亡。x市医学会、x省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x司法鉴定意见认为,x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对王某某接生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王某某之女新生儿窒息,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100%。x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对王某某接生过程中存在过错,与王某某之女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于患儿家属在病情好转的情况下,放弃治疗,使患儿丧失生存机会,故院方的过错在患儿死亡结果的责任参与度介于60%-80%之间。

四.律师意见

被告对原告孕妇分娩前观察、监测不充分,不及时;被告在为原告引产时医方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给药间隔违反《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妊娠晚期引产指南(2014)》,用药后医方胎心监护记录未提示宫缩异常及胎儿窘迫;血气分析显示严重代谢性酸中毒,高乳酸血症,期间患儿频繁抽搐。

转上级医院,磁共振提示弥漫性脑白质水肿,诊断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源于胎儿宫内窘迫所致。结合新生儿的尸体解剖检查及病理组织学检查,与新生儿窒息,并继发羊水吸入性肺炎而死亡。院方的医疗过错行为与王某某之女的死亡法律上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本案系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x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行为与王某某之女新生儿窒息,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对于原告主张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被告第三人民医院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的过错行为与王某某之女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第三人民医院对于原告主张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50000元。

五.法院判决

2019年11月8日法院判决,被告x市第三人民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15150元、死亡赔偿金522788元、丧葬费24182元、护理费1890元、误工费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50元、交通费1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5000元。合计603960。

六.小结

原告作为母亲怀胎十月,一朝分娩,其中的辛酸苦辣唯有作为父母的人才能知晓,原告对孩子的出生充满愿望,也做足了准备。但由于被告医院的过错行为,造成原告承受从欢乐到痛苦绝望的巨大打击。原告也因为孩子的突然离世,使原本和谐的家庭氛围,现经常出现易怒易暴,摔东西的行为,经走访医生建议需要药物治疗,属于精神抑郁的边缘化,本次事故造成了原告严重的精神损害。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规定,提起王某某之女死亡医疗损害赔偿诉讼。

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

【参考资料】1.医疗纠纷:对妊娠期急性脂肪肝未行及时有效处理,导致新生儿死亡。2.医疗纠纷:产妇剖宫产后肺栓塞死亡,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医院需担责。3.医疗纠纷:妊娠合并阑尾炎误诊为胎盘早剥,行剖宫产致早产儿死亡。4.医疗纠纷:无指征行人工破膜发生急产,致新生儿脑性瘫痪五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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