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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企业主要包括近五年受过更高档次行政处罚的,已被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的,逾期未缴足罚款持续满三年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持续满三年的,被发现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对暂无风险企业实行适度宽松的监管,简化监管方式和程序,适当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频率,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低风险企业保持正常监管频率,实行常规监管。对中风险企业,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和专项整治重点关注对象,定期不定期开展大数据监测,相应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频率。对高风险企业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和重点整治对象,大幅提高监管频率,实行严管重罚,在办理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