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继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投资”)持有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3,244.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55%。本次解除质押1,600.00万股后,剩余质押股份数为24,762.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4.4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25%。

● 继弘投资、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Wing Sing”)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碧峰夫妇及其子王继民控制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证继涵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2,740.45万股,Wing Sing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14,688.00万股,继弘投资、东证继涵、Wing Sing合计持有公司70,67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20%;Wing Sing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为14,688.00万股、东证继涵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0股,本次继弘投资解除质押1,600.00万股后,继弘投资、东证继涵和Wing Sing质押股份总数为39,450.00万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63%。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继弘投资的通知,继弘投资将其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办理了提前购回,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解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继弘投资计划根据其需求,将股份用于后续质押,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