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网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基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人员结构、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综合调研等因素,适应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分工需要,灵活组建多种类型的审判团队。强化审判团队作为办理案件单元、自我管理单元的功能,根据职能需要合理确定人员配比。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以随机分案为原则,以指定分案为例外”。已组建专业化合议庭、专业化审判团队或小额诉讼、速裁快审等审判团队的,应当合理确定案件类型搭配方式、灵活配置人力资源,尽可能在不同审判组织之间随机分案,避免一类案件长期由固定审判组织办理。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中央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文件部署的任务和要求,对标对表各项改革举措,结合前期改革进展,就加强法院政治建设、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资源优化配置等五大方面提出28项配套举措。结合各地改革实际,统筹考虑前序改革和后续举措的关系,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需要完善的进一步优化调整,落实不到位的加强指引督促,实践探索可行的推动巩固成型。

《实施意见》充分考虑改革举措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调总体规划和实践推进相结合,结合不同层级法院的职能定位,明确各自主体责任和对应改革举措,便于操作实施。对于尚未成熟的改革举措,采用倡导性、指引性规定,不强推硬上,为地方法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预留政策空间和探索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