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为扎实推进落实人民银行总行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深圳联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制定了50条行动措施85项细分任务,并已于7月中旬正式印发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为大力支持金融科技发展,深圳提出了研究制定出台金融科技专项扶持政策,开展金融科技节主题活动,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积极参与、支持、协调人民银行数字货币各个场景应用在深试点等系列措施任务。

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共15条行动措施,包括: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建立双向跨境理财通机制、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积极稳妥扩大跨境转让资产新品种、规范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多项具体措施。

其中,“充分发挥我市国际人民币投贷基金能效,探索加强与港澳机构合作,为深圳、大湾区乃至全国的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提供优质投融资服务”等措施,充分体现了深圳特色。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

深圳提出了支持港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深拓展发展空间,开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在深建设各类总部,持续深化深港澳保险领域合作等4条措施。

其中,对保险业的支持,创新提出了“支持保险公司在深设立独立核算的资产管理、营运、研发、后援服务、数据信息等各类总部,研究制定出台相应扶持优惠政策”“推动深圳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探索发行巨灾债券”“积极推动在深圳设立保险服务中心”。

推进深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深圳共出台15条措施,包括: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进一步开放银行间拆借市场,优化完善深港通、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优化和扩大碳排放权外汇交易业务,推广社会责任投资标准和信息披露标准等方面。

其中,为深化深港澳金融市场互通,提出“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前海建设大湾区债券平台,探索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提升深圳金融服务创新水平

深圳出台了加快搭建科创金融服务平台,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央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建设,推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在深港澳互通使用等7项举措。

其中,为进一步提升深圳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水平,结合深圳先行示范区金融重点工作,深圳提出“扎实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及“加快成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深圳推出了深化深港澳跨境金融监管合作,强化深圳属地金融风险管理责任,协同开展跨境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深化深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等7项举措。

【记者】谭冰梅

【作者】 谭冰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