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所看到过的很多的电视剧中,小县城的衙门都是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知县,一个师爷,和一群拿着行刑杖的喊着威武的衙役。但是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吗,根据历史的记载,古代的知县衙门并不是我们所看到的那样简单的。作为皇帝统治下的最基层的办事机构,它虽然很小,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秉承着亲民的目的,知县们也都是兢兢业业和蔼可亲的样子。而且县衙也是深受上级的关注,繁杂的公务,使得县衙成为一个简单意义上的小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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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当官的从上往下分为六个档次,掌管着从上往下直到县衙等或大或小的机构,替皇帝管理江山,省下了不少的力气。而知县作为这个环节的最后一档,在当时也是极其重要的,国家对于知县的任命也是十分的严格。对于管理民众的知县衙门,里面人的任命,国家也是精益求精,招最适合的人,干最亲民的活。

知县可以说是人民的父母官,与高高在上的皇帝不一样,知县处理的大多都是一些民间的琐事,而一个亲民的知县,在办这些事情的效率上自然是事半功倍的。民心向着朝廷,在当时那就是发达的表现,也是一个朝代能够得以延续的必要条件。毕竟历史上揭竿而起的农民们可不在少数,而折损在人民手中朝代也不是一个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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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是地方最高管,正七品的官职,在衙门之中是起到决定作用的那个人。当时的知县一年的俸禄也是挺高的,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一万三千块钱左右。而且皇帝会拨款给知县,让他给他手下的人发工资。其实转念一想,知县管理一个县,仅仅只是我们看到的那几个人怎么可能管理得过来。所以知县会得到一笔不低的财富用来运转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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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信息是没有现在这样发达的,小小县城的消息自然不会第一时间传到上级的耳中于是就有了第一类朝廷任命的官员。首先就是佐贰,替知县记载一些东西,这个记载东西的范围是很广泛的,不光包括地方的人文地理,还包括很多知县判案的记录。实际上通判、县丞等很多个职位都是可以统称为佐贰的。而一些繁忙的县城,这些人往往都是有很多个的,所以实际上除了知县只能是一个人,知县之下的打工仔可以是很多个的。忙不过来的时候甚至是可以继续加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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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丞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位呢,就是一个帮助县丞记一下公堂之上说了什么,牢里面关了谁的一个职位。就算是县丞,一般也要一个进士出身的人才可以担任。主簿就是一个也是一个差不多的职位,记载一些县令需要记载的东西。

知县除了一些文官的帮助之外,管理县城自然是需要很多的其他的杂工的,帮忙管一管监狱,抓一抓犯人什么的。这就又需要很多人了。于是就有了第二类打工仔,也就是杂工。而这些杂工中有称呼的也有那么几样,其中比较为人熟知的应该就是典史了,是一个记载一些小事情的官职,不在编制以内。还有负责抓贼的马队和喊口号的衙役。除了这些还不少没有名号的杂工。这是第二个档次的属于县衙的打工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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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是第三类打工仔了,不受国家招聘,是由知县自主招聘的一些地方的人才。而且这些人才的地位往往还不低,像我们经常在电视剧里面看到的师爷,实际上就是属于知县自己招聘来的。具体就细分为幕友,一种和知县平起平坐的职位,一般都是管理一些账本或者进行刑罚的判断,做一些这类的事情。还有就是知县自己家里的家丁,一般都是帮忙做一些收拾东西的事情,以及派发一些文书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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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最后一类是需要知县自己支付报酬的,因为不在国家承认的范围之内,于是乎这第三类人也就是成为了除了知县之外,人数可能最少的一批人了。电视上看到的简洁的县衙自然是不存在的,管理一个地方的机构自然不会是那样一个小小的县衙。而是我所描述的一个分工明确,由很多人所共同操持的一个庞大的机构。

县衙这种最接近民众的官府,是作为皇帝统治的最后一道门,自然会有极其完备体系,如果连地方都管不好的话,我想皇帝是怎么都不会安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