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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为切实做好反恐怖各项工作,持续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近日,柳林县公安局反恐怖大队组织对柳林县重点目标单位重点部位进行督导检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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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晚,反恐怖大队先后深入网络金融类重点目标单位中国移动通信山西有限公司柳林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柳林县分公司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该单位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反恐防范设施建设情况,对其中联通公司无安保力量,视频监控未开启使用、未能正常运行以及移动公司视频监控信息保存不足90日等未达反恐防范标准要求的情况下达《反恐怖防范暗访问题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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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柳林县分公司不履行反恐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编辑:梁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