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贵港8月5日电(通讯员石玉芳)男子因他人借钱一直不还,为发泄情绪,用刀砍伤欠债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

2020年5月20日下午,高某开着电动车到八塘镇某幼儿园接小孩放学。在幼儿园附近等待放学的过程中,高某看见拖欠他2千元不还的郑某骑着一辆摩托车过来,于是招呼郑某让他过来,郑某骑着摩托车过去靠近高某停车。谁知刚停好车,高某就打开了他电动车坐垫的盖子,从里面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西瓜刀,直冲郑某的后背连砍两刀,将郑某砍伤。随后把西瓜刀放回了电动车坐垫下面的储物格,然后开着电动车到幼儿园门口接小孩回了家。

据高某供述,他曾经多次催促郑某还钱,但是郑某一直找借口推脱,让他很生气,于是在2020年春节期间他购买了一把西瓜刀,打算等见到郑某就砍他。郑某被砍伤后,便骑着摩托车回到家将此事告知了家人,郑某的母亲告诉他后背的伤口没有办法止血,得去医院包扎,于是郑某就赶去了医院就诊,之后郑某的姐姐报了警。经鉴定,郑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持刀当街砍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