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68号)精神,市社保中心、财政局密切配合,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均调资212元,涉及4174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均调资136元,涉及3.99万名退休人员,1-7月份调资补发部分随8月份养老金一起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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