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政办发〔2020〕4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省各族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全面推进全省卫生城镇创建达标,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二)具体目标

1.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无裸露垃圾。

2.城镇消除旱厕,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公共卫生厕所。

3.公众场所洗手设施数量足够、配套到位、管理规范。

4.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5.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机场、客运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卫生管理全达标。

6.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达到整洁有序;昆明主城建成区取消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

7.推广云南健康文明新风尚,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8.全省129个县、市、区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标准。

二、专项行动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通过强化城乡和交通沿线保洁,消除城乡建成区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裸露垃圾;全面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加强航道养护管理,定期清理铁路沿线裸露垃圾。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实现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沟渠水塘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全省城镇消除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开展农村公厕提质达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干净、卫生,达到相应规范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机场集团、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在公众场所配置洗手设施,减少传染病经手传播。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的原则,重点对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码头)、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的洗手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升级,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达标一批”专项活动,推进常态化清洁消毒,落实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机场候机楼、客运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打造卫生安全、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局、云南机场集团、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六)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全力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打造安全放心农贸市场。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狠抓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监管、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等6项重点工作,改变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状况,落实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七)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创新方式方法,开发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大幅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让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人人享有健康文明幸福生活。(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牵头;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林草局、省体育局、省机关事务局、省新闻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昆明海关、省邮政管理局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动员部署会议,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介绍解读专项行动有关内容。各地、有关部门按照会议和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根据“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要求和“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持续”、“目标明确、时间明确、措施明确”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指标任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按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重点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全省同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发现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各地结合实际分专项确定工作重点和主责部门,针对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统筹推进各项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全面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经验和不足,巩固和转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适时在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召开省级现场推进会议。创新方式方法,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实现从集中整治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全省129个县、市、区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成立由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参照省级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政府主要领导对专项行动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压实部门责任。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具体行动的牵头部门,要牵头建立沟通联络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建立专项行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要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内容、简化考核程序、优化考核流程、减少台账资料报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适时组织开展暗访检查;在“一部手机游云南”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在各级电视台、电台设置专项整治曝光台;开通专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鼓励各地委托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估。省级将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县、市、区,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资金奖补。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地、有关部门要组织各类媒体、平台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宣传推进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和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形成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

1.重点任务清单

2.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3.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4.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5.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

6.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7.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

8.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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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tu: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责编:沈富从

审核:李 静 石喃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