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理顺我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

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有所调整了

大家快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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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理顺我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信发改价管【2020】186号

信阳富地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456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2018年对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疏导的基础上,继续对我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疏导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第一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下部分)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75元/立方米调整为2.7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与第一阶梯1:1.3的差率,由现行的3.58元/立方米调整为3.61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81元/立方米调整为2.78元/立方米(其中包括国家或省发改委规定的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下调0.02元/立方米、配气价格下调0.01元/立方米)。

三、为切实保证我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我市城区低保、特困家庭每户每月30立方米及以内的部分本次价格不做调整。

四、河南弘昌天然气有限公司供上天梯及信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用户,参照执行。

五、燃气经营企业接文后,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及时调整售气系统,严格执行价格调整时间、气价标准等方面政策规定,提升服务质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好气价秩序,确保疏导调整工作平稳实施。

六、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

来源: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