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早上6时20分许,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110报警称:在大河坎镇恒大城小区对面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头部出血昏迷不醒,肇事车辆逃逸,要求立刻出警,勘察现场。

接警后,值班民警徐保平迅速将案情向大队带班领导和中队领导做了汇报,现场勘察民警徐保平、张强、晋儒飞立刻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了详细勘察并通知了120急救车,主管事故处理的大队领导和中队领导带领了8名民警也赶到现场,分工负责,围绕肇事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和现场走访,肇事现场没有遗留下其他有价值的证据,仅有群众反映是一辆蓝色三轮车、内装有两个蔬菜框,车箱后捆有一把雨伞把行人撞了,肇事车辆向东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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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医院传来消息,伤者颅脑损伤要尽快手术,要立刻找到家属,调查人员询问在现场的工友得知,伤者叫王永林、男、汉族、现年32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旧街栗树山村梅家细湾,是南郑区恒大城建筑工地工人,事发时在公路上行走。专案组一边通知家属,一边启动了交通事故救助绿色通道。

为尽快破案,南郑分局交警大队成立了由事故处理中队,交管信息指挥中心,组成了10人7、30逃逸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工作,对公路沿线的监控系统进行筛查,查找车辆和肇事者的行踪,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35小时的视频排查、对比和走访,办案民警最终锁定了符合肇事车辆特征的是一辆红色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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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办案民警顺藤摸瓜找到了三轮车进出村口的路口,办案民警锁定了肇事人家就住在五丰村,并到五丰村村部进行三轮车照片辨认,排查出了5辆骑三轮电动车卖菜的车主,并且、红色三轮车只有一辆。张xx有重大嫌疑,并得知张xx又到大河坎镇卖菜了,专案组兵合一处、以车找人,直奔大河坎各个菜市场查找可疑电动三轮车,17时许、在一马路市场成功将家住南郑区汉山镇五丰村的肇事嫌疑人张xx抓获,同时、查获了肇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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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肇事嫌疑人张xx对7月30日6时许驾驶红色飞鸽牌三轮电动车肇事逃逸供认不讳。

肇事者张xx,男、72岁,7月30日早上6时许驾驶三轮车从家中出发到大河坎镇卖菜,行至恒大城小区对面将一行人撞倒,伤者倒地后他发现路上行人稀少,认为电动车也无牌照,就未停车救治伤者,心怀侥幸驾车绕道恒大城小区后面公路,经回龙寺村返回家中藏匿了车辆,次日、又若无其事地上街卖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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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5小时、成功告破7、30肇事逃逸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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