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交警在对一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人袁某称没有携带驾驶证和身份证,民警通过袁某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到其准驾资格为C2,还在实习期,且该车行驶证为手动挡车型。

最终,民警对其持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类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

同时,因袁某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其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

来源:中国交通频道·河北、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20年8月3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