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富顺县琵琶镇引进经营主体助复耕。引进和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各村连片撂荒地进行集中流转收储,新建盛寒桑蚕养殖基地、吉秋养殖家庭农场等种养殖基地。与郎酒集团签订9000亩高粱种植协议,引导农户采取代种、租赁等方式,持续扩大高粱种植面积。

2.培育集体经济代复耕。组建12个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实施“村集体+ 种养大户+农户”运作模式,村集体负责土地流转,种养大户负责市场推广和技术培训,农户到合作社打工,或以承包地自留地的经营权和林权地所有权作股参加合作社,享受固定保底和效益分红。目前,村集体经济综合利用撂荒地130余亩。

3.强化政策执行促复耕。将撂荒地整治纳入镇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内容,每月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村下发撂荒地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力度,严格地力补贴与实际种植挂钩,引导农户主动复耕,对未及时复垦的暂停发放补贴。目前,全镇已完成复耕1592.07亩,其中农户自主复耕面积415.74亩,整体复耕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