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现在是法治社会,如果做出了危害社会群众的违法事件,肯定会法律来制裁。
但甘肃定西一名女副镇长因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2年,居然不服审判,提出上诉!
真心是没有悔悟之心!

这位被判的石姓女副镇长在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曾任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主任科员兼任该镇石家磨村党支部书记,看着上任时间不长,连一年都不到,但就做了这样的事情!

事件回溯

近几年都是扶贫攻坚的收尾之年,各地政府对于乡村农户发展都有精准扶贫政策,比如扶贫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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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旬,时任陇西县首阳镇董家堡村村委会主任的郑天华(化名)把眼光瞄向了还没有意向企业贷款的石家磨村和王家磨村,他将这主意告诉了他的三哥郑天宝(时任陇西县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后者想到了他的老同学石某正好是石家磨村的党支部书记,几人一拍即合,约定由天宝负责为合作社联系落实带动型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石某负责对接农户,主要给石家磨村的43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做动员。

事情敲定以后,石某开始了“工作”。先是给石家磨村配齐了6个社长,把报社包干部跟社长分别对接农户,开始宣传精准扶贫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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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接的某农民合作社法人是郑天宝,大家都不愿意,因为他有犯罪前科。

为了达成目的,石某私自给包社干部承诺“贷款下来后每人分5万元使用,分工自己承担,到期自己归还。”,这就撬动了包社干部的心。

很快事情就有了进展,但因为办理扶贫贷款需要抵押,石某自己的房子不够抵押要求,又联系了另外一位公职人员陇西县文峰镇某单位的职工马琳,承诺用马琳的房子做抵押。马琳提出了贷款下来后要借30万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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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300万的贷款,其中石某要分100万,马琳分30万,涉及的包社干部每人5万,所有人都在盯着这个钱。

原来石某答应做这件事,是因为自己买店铺是拆借的小额贷款公司的高息贷款,为了偿还利息。

扶贫款项下来后,石某得了30万,马琳借了10万,还没等到其他的钱分到位,石某就被带走了。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对于石某的行径作出了判决,因涉嫌挪用公款,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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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某对此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结语说说话

对于石某的行径,说实话,感觉特别不值!

好容易做了新官,不到几个月的时间,估计正常工作都没梳理开来就光忙活了如何分摊这个扶贫贷款,这样的行为不仅仅自己的官丢了,还被判刑,可以说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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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老百姓的扶贫政策都想着从中间捞一把,可谓是没把老百姓放眼里。

有人说她是被别人撺掇的,但是你要是没那想法,别人会说动吗?

所谓心正不怕影子歪,要是心不正,影子也直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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