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田县积极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检察建议、部门联动等方式助推解决涉河垃圾乱堆、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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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涉河垃圾乱堆

日前,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投诉称,某乡镇村内存在长期违规堆放生活垃圾的乱象,且堆放点临河,极易对当地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收到相关线索后,大田县检察院立即将有关信息与县河长办共享,并到实地调查取证。在充分掌握案件线索的情况下,大田县检察院依法向当地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对非法倾倒、违规堆放的垃圾进行处理整治,防止垃圾堆放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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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乡镇政府收到检查建议书后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建议书内容对存在问题开展整改行动。7月14日,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河长办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当地垃圾违规堆放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现场垃圾也都进行规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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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河流断面水质不达标

今年以来,由于降雨量较往年偏少、上游水库高密度投饵养殖、水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落实不到位等因素,仙峰溪水质出现波动。因该水域分属大田、德化二县,仙峰溪流域治理工作中存在跨地区部门协调难、执法难度大等问题。为此,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县河长办积极组织协调相关河长制成员单位与德化县建立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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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大田生态环境局、河长办和华兴镇联合德化县相应部门乡镇,就仙峰溪水质问题,到现场共同巡河,并协调解决相关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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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大田县将继续运用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河长办监督协调职能作用和协作配合质效,巩固提升河湖水环境治理成效。

来源:大田县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