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示范性高中

(一)沧州市一中

1、沧州市一中“北大圆梦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48分

2、主城区录取基准线 :502分

(二)沧州市二中

1、沧州市二中“新高考实验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17分

2、主城区录取基准线 :493分

(三)沧州市三中

主城区录取基准线:457分

(四)沧州市外国语高中(八中北校区)

1、沧州市外国语高中“英才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04分

2、主城区录取基准线:490分

说明:考生达到基准线全部录取,如在初中学校录取名额未达到所分配指标,则按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完成招生指标。

二、一般高中

(一)沧州市五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04分

(二)沧州市民族中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69分

(三)市十一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88分

三、主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00分,音体美特长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25分。各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自行划定。

四、各县(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及普通高中分数线由各县(市)按照计划数划定。

五、“3+4”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24分,五年一贯制、“3+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0分,中职以完成招生计划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六、河北师范大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按各县(市)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1:1.5比例划定面试分数线。

沧州市招生委员会

2020年8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