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及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2020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减持数量过半。

2020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截止2020年5月25日,傅利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75万股,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824万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9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6%。

截止2020年8月4日,傅利泉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傅利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2,1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42%,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

1、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公司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了4,715,1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3,007,991,230股变更为3,003,276,130 股。

2)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外,还包含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3,646.29万股。

3)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2018年12月28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后,其拥有的权益累计减少比例为3.04%。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陈爱玲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持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傅利泉先生及陈爱玲女士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陈爱玲女士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陈爱玲女士承诺连续6个月内两人合计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傅利泉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傅利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傅利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副总裁陈雨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35,9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其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8,9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53%)。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雨庆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陈雨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35,9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458,9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53%(若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减资、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发生变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雨庆先生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如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陈雨庆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陈雨庆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陈雨庆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0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42,75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39,3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203,45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KRB083),合同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2020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31日。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KRB084),合同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2020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31日。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8月4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574,669.14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6.74%,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8,1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1,1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67,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71XY202000279305),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华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招行杭州分行在《授信协议》(编号:571XY2020002793号)项下所负担招行杭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前述担保为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等其他费用。保证期间为2020年8月3日至2024年2月25日。

三、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8月4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01,0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85%,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