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花王股份(603007)4日晚间公告,公司就与东阿县住建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聊城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获法院立案受理。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东阿县政府采购合同书》;东阿县住建局支付已到期的首期工程款4082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东阿县住建局赔偿损失暂定1.35亿元。据悉,公司与东阿县住建局2016年6月签署了项目合同,合同价款1.37亿元。截至目前东阿县住建局仅支付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