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分类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兰州新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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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 对新区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事项改革。
《方案》明确,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改革重点为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分类实施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法制保障。
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方面,严格对照国家及省直部门已取消、下放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将新区本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及具体改革举措等内容。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清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另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本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结合新区机构职能调整实际,适时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改革措施等及时更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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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实施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计190项 按照以下四类方式改革

● 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行业自律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可以达到证照管理目的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允许市场主体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涉及事项共8项。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变相保留审批,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取消的许可证件,也不得将取消的审批事项及证件作为办理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前提条件。

● 审批改为备案,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相关信息,以便有关部门准确获取信息并以此为线索开展跟踪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事项共7项。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要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实现只跑一次、当场办结。不得将现场踏勘、检验检测、专家评审等作为备案事项的办理环节和申报材料。

● 实行告知承诺,对暂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对市场主体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或一定期限内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由主管部门告知经营许可条件要求,市场主体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核发许可证照后开展经营活动。涉及事项共计25项。对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准确完整地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将企业承诺内容向社会公示。

● 优化审批服务,针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切实优化审批服务措施,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涉及事项共150项。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各主管部门要针对企业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主动降低准入门槛、减少申请材料、简化办理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采用“一网通办”等具体措施,营造快捷、高效、透明的许可审批环境,并向社会公示。

● 提高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方面,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信息共享和诚信记录等平台,加快推动信用中国(兰州新区)、新区政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进程,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应用,实现登记注册、准营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为改革提供数据支撑。

●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高效化,梳理公布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操作指南,规范自由裁量权,消除隐性门槛;优流程、减材料、缩时限,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将审批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不断创优服务环境,提升企业获得感。

● 强化法制保障方面,积极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调整情况,积极推进相应的规范性文件调整;对已经取消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实施性条款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在新区范围内建立与改革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消除“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工作中的制度障碍。

文丨兰州新区报记者 史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