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南京女大学生李倩月失联事件,随着警方的通报,彻底走向“身边人谋杀”系列。按照警方的初步侦查结论:李倩月的男朋友洪某和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之后,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间,将李倩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就事论事,在警方没有过多公布作案细节的情况下,我们还不能确切地定性洪某的“作案动机”。但是,从初步的案情逻辑来看,这算是蓄谋已久的“骚操作”。从某种层面上而言,基本的反侦查逻辑,与“杭州杀妻案”中的许国利很有一拼。

然而,不同的是,“杭州杀妻案”属于婚内纠纷导致的恶果,而李倩月被男友杀害埋尸,却属于典型的情杀案。虽然,“作案动机”暂时不明,但是,从李倩月父亲的“寻人启示”中可以得知,李倩月和洪某交往期间,经常吵架拌嘴,并且失联前两人还因琐事吵过架。

虽然,这些琐碎的细节不能证明洪某肯定有“作案动机”。但是,反过来推定,就好像“不谋而合”。另外,警方虽然没有交代洪某和张某光、曹某青的关系。但是,从合谋的关系上来看,应该不是简单的“兄弟关系”,难免掺杂雇凶层面的勾兑。

只是,让人不解的是,作为谈恋爱的男女朋友关系,就算有天大的矛盾,也不至于去“合谋杀人”。而这或许才是这起“情杀案”最难解的疑点。要知道,李倩月才22岁,洪某也就24岁,虽说现在的年轻人恋爱年龄提前,但是,在情感的认知上,应该没有捷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只能一步一个脚印地去试探人生的深浅。

至于,洪某的帮凶张某光和曹某青都是刚满20岁的生瓜蛋子,我们很难想象,他们三个人在合谋的时候是怎样一番场景。与此同时,7月9日,李倩月只身从南京乘坐飞机到达云南昆明,又从昆明转机至西双版纳,然后急急匆匆奔向勐海县,难道她就从来没有过任何怀疑吗?这些较为诡异的案情,想必终将成为洪某最隐秘的角落。

就李倩月来讲,可以称得上“校花级”的美女,之所以强调“这一点”,并不是要给李倩月打上“死者原罪”的标签,而是要直面二十出头谈恋爱的真相:“颜值为王”。虽然,目前我们还不知道李倩月在生前跟洪某发生过什么。但是,能扯上情杀级别的事情,应该是跟“分手”或“出轨”有关。

这里所强调的“分手”或“出轨”应该从两个层面去看:其一,李倩月确实想跟洪某分手,而洪某不想分,心生恨意,所以“得不到就毁”;其二,洪某可能想多了,觉得自己的女友李倩月漂亮,可能追求的人很多,就以为李倩月已经变心,于是心生恨意,得不到就毁。

总之,在婚姻之外的情杀案,多半是将爱情妖魔化的结果。很多时候,在浪漫主义的基调中,热衷把爱情的“唯一性”过多标榜,这就导致,情窦初开的生瓜蛋子,容易误入岐途,以为爱情就是霸占。可事实上,无论是任何关系,基础的承重墙,永远是认识自己,要不然所谓的爱,也是自以为是的爱,根本不值一提。

另外,有人揣测洪某的“合谋异地作案”,可能是受“杭州杀妻案”中的许国利启发。因为,两起案件的走向很相似,都是从“失联”走向“遇害”,并且都是“身边人”作案,而且凶手在作案的过程中,都表现出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但是,从时间线上看,这种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因为,两起事件事发相差一周左右,借鉴的可能性不大。

不得不说,舆论氛围不可小视。在“杭州杀妻案”中,我就一再强调,即便再怎么残酷,也是小概率事件。当然,在这起情杀案中,我依然会坚持这样的论调,即便两起案件相差没几天。因为,对于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来讲,发生几起触目的案件,本就“很正常”。

起码,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有超过全球人群聚集惨案的平均事发率。并且,对于舆论来讲,传播历来讲究“扎堆和共振”。所以,短时期来看,就会造成“丈夫和男友”都不值得的相信的错觉。可事实上,在既定的现实中,“妻子和女友”作案的事件也是有的,只不过不是发生在最近而已。

于此,舆论上接二连三冒出“女性失联事件”,并且最终都走向“身边人谋杀系列”,导致很多人直言:“失踪的女性,多是丈夫或男友干的”。这种推论肯定是草率的,但是,站在断案的可能性上,却在很大程度上是成立的。毕竟,人是社会的产物,除却意外事故,失联大概率也会跟最亲近的人有关系。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无论是“杭州杀妻案”中的许国利,还是“李倩月遇害案”中的洪某,他们都以为自己已经做到天衣无缝,可事实上,他们却忘记,自己是死者最亲近的人,起码从社会关系上讲,是无法切割掉的。于是,只要是他们干的,就永远不可能撇清楚关系。

不过,比起“杭州杀妻案”中的许国利,“李倩月遇害案”中的洪某确实又更为狡猾,起码对于警方破案来讲,会增添很多麻烦。当然,对于这两起“杀人案”来讲,除却引发舆论层面的广泛争议,同时,也算是“身边人谋杀”系列的典型案件,值得刑侦专家反复打磨,成就更好的破案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