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的朱先生报料称,

他的儿子就快 8 岁了,

但却因为没有户口没办法上学。

但记者现场采访后发现,

情况没有那么简单 ~

(7 月 30 日播出新闻)

朱先生说,儿子小苏在 2012 年底在广东云浮出生,当时因为他的妻子,也就是小苏的母亲苏小姐,不想让儿子和朱先生一起生活,就把小苏的户口办在了小苏舅舅名下。而半年后,朱先生才从小苏舅舅那里将儿子接回抚养。

而 2014 年 10 月,小苏快 2 岁了,

朱先生准备帮他办理转户口。

谁知,

朱先生做了亲子鉴定后,

结果令他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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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说,

得知这个结果后,

他依然抚养小苏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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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苏舅舅名下户口被注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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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母亲苏小姐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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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因没户口无法入读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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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上不了学,

出门都寸步难行。

据了解,朱先生和苏小姐在广州市海珠区有一套房产,而双方户口都在该房产名下,而今年 5 月,苏小姐向法院提起离婚,一审法院判双方离婚。目前,朱先生正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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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经提出将小苏的户口,

入户到她和朱先生的共有房产下。

而朱先生也坦承,

他其实是可以把小苏户口

转到共有房产名下的,

但前提是,

必须要对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这件事

有个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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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表示,按照户口管理相关规定,子女户口可以入父亲或母亲名下,既然房产是苏小姐和朱先生两人共有,那么朱先生就不能以离婚纠纷未解决为由拒绝小苏入户。

律师 董亚民

以后如果他们离婚了,这个孩子的户口也应该跟随女方在这里留存或者向外迁移,作为男方完全没有必要对这么问题过于纠结,离婚是离婚 、抚养是抚养,在法律上是有区别的。

律师都说了,

既然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

那朱先生就不能单方面拒绝子女入户。

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受法律保护的,

哪怕没有户口,

也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什么 8 岁还没能入学?

是不是也应该问问海珠区教育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