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市区环线道路

命名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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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区环线道路命名方案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全市道路交通建设规模不断提升,城市区外环道路逐渐成型,环线交通网络日益完善。为加强城市地名的规范化管理,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按照《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洛阳市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部分城市区环线道路进行规范命名。

此次需命名道路共计4条,即:

原洛常路(部分)、东环路(含李城路)命名为三川大道

原南环路、希望桥和玄奘路命名为南山大道

新310国道至原310国道(规划)、原310国道(部分)、西环路和龙鳞路(部分)命名为丝路大道

原310国道市区段改建道路命名为邙岭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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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洛阳市地名管理办法》要求,此次道路更名涉及到的公安、财政、住建、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相关城市区政府要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名管理各项工作,尽快完成道路更名后涉及地图、交通、道路标志、标识物的修改、更换及设置等各项工作,因此次道路命名、更名涉及到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更换各种证件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各单位和公民要严格使用标准地名,未经批准的地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媒体和其它公开场合使用,标准地名不得擅自变更。今后报刊杂志、地图出版、新闻报道和行文书信,一律使用现在确定的标准名称。凡有印刷使用密集地名出版物的部门和单位,印刷前必须将涉及地名名称的内容报洛阳市民政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