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小伙伴们
注意啦!
苏州已经开始抓拍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了!
已有人收到交警部门的短信。
太仓“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抓拍系统”正式上线!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7月13日,太仓公安交警部门公示了15个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路口,涵盖车流人流较大的交通主干道。
上述电子警察兼具
“电动自行车违法自动抓拍”功能,
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
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
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24小时不间断值守。
江苏省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
电动自行车违法的第一张罚单
2020年7月9日,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交警大队通过路口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取证,对朱某于7月7日16时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这是自《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实施以来,
江苏省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
电动自行车违法的第一张罚单,
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图源:苏州交警
倒计时6天!
8月10日起,
在淮安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就要被罚啦!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 2020年8月10日起,淮安市区范围内(含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2020年10月10日起,涟水、盱眙、金湖县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第二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第三条违反本通告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四条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企业、保险公司或其他企业,采取赠送等惠民方式免费发放安全头盔。
第五条本通告自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
通告
分为两阶段实施
市区8月10日起
必须按规定佩戴头盔
其他地区10月10日起
必须按规定佩戴头盔
大家都知道电动自行车就是“肉包铁”
一旦随意乱行
安全隐患就已悄悄尾随在身后......
瞧瞧
电动自行车任性驶入机动车道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其严重后果难以估量
你是否能承受呢?
▲动图来源于网络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了一己之便,做出驶入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究竟伤害了谁?
01
伤害自己
当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穿行在机动车车流中,由于驾驶人身体暴露,车辆重心不稳,后视能力很差,给自身行驶带来巨大风险。一旦与机动车发生擦碰,就相当于“鸡蛋碰石头”,后果难以预料。
02
伤害行人
当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或者机动车道做出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因其本身具有一定重量和惯性,难以第一时间停车,一旦与行人相撞,危害相当严重。
03
伤害正常通行的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并且时常伴有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增加了机动车驾驶人判断路况的难度,给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增加了多重风险。
@每一位淮安人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一面镜子
也是城市的重要窗口和名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都是主角
希望每一个你
都做文明出行的“代言人”
步行出行时等红灯,不抢行……
驾车出行时坚决抵制酒后驾驶……
骑电动车出行时戴头盔、不走机动车道……
从点滴小事做起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尽自己的一份心、一份力
来源:淮水安澜
自3月16日起,“淮上通”为在市域范围内通行(包括进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村庄、工厂、医疗机构、超市、农贸市场、商场等场所)的有效凭证。没有办理的速度办理!否则影响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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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淮安一直致力以关注淮安城市发展规划建设、棚户区改造、教育民生为鲜明特色,积极打造淮安有影响力的投资发展类公众平台!投资淮安,当然看微淮安!
小编已经好久没有早睡了,
看在小编这么努力的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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