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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 创造性做好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石希欣

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章中,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通过反复学习思考,深深地领会和认识到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巩固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方向指针,是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是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具体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用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

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要在学原文、读原著的基础上,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结合起来读、贯通起来学,真正学懂原理、悟透真理、找到规律。从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保持理论清醒,增强政治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尤其要准确把握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定位、性质、职能、作用,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为把怀化这座五省通衢城市建设成为“西南明珠”汇聚磅礴力量。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市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来谋划人大工作和制定立法、监督计划,确保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党委的各项主张转化为人民的意志,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和贯通。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的全面工作和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不折不扣完成党委交付的各项重大任务。

立管用有用之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要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多方参与”的立法原则,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中重大问题向市委报告,法规表决前报市委审定。要坚持开门立法,扩大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覆盖面,健全立法部门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把立法过程变成倾听民声、汇集民智、凝聚民心的过程,确保法规“立得住、真管用”。在《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多次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890多条意见、建议,采纳了390多条,条例前后修改近30稿,得到社会广泛好评和认可。要强化法规实施,法规出台后,要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人大常委会要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评估等监督检查,确保法规有效贯彻实施。

以更加有力的监督推动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精准发力。近年来,全市各级人大聚焦疫情防控、“六稳”“六保”、脱贫攻坚、环境治理、农村建房、教育均衡发展、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监督,在助推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上取得了明显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监督工作不能搞评功摆好,必须敢于担当、较真碰硬,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运用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方式交办和解决问题。要创新监督方式,加大质询、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方式的运用力度,积极开展任后监督,强化持续监督、跟踪监督。坚持把政府部门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的成效作为监督工作的考核标准。

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要进一步密切人大机关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职务代表进工作室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做好联系群众工作。引导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建言献策、为民发声。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以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取信于民。进一步深化“打赢疫情阻击战,人大代表在行动”“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等主题活动,引导人大代表在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带好头、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