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一些被征收人由于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许可证书、房屋权属证书,一旦征迁双方不能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就可能收到相关部门下达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书》等。
这时候,老百姓心里就会犯起嘀咕,我的房子是违建了,拆迁给不了多少钱,今后生活怎么办呢?史律师想说的是咱们老百姓千万不要被忽悠了!
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史西宁律师就以往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经验,和大家分享收到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应该怎么应对?
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扭转被动局面
一旦被认定为非法建筑,很有可能会被送达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拆除,接下来拆迁方可能是要走强拆的一步险棋!因为照拆迁方的思路,在这个《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书》后边,必然将是强制搬迁的通知和随后的强制搬迁行动。此时,被拆迁人千万不要在犹豫的拖延下去了,及时寻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书》存在的违法点,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将被动局面扭转!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行政复议:被拆迁人应当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书》60日向相关政府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如不服复议决定,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如果被拆迁人不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那么应当在收到决定书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审查要点,一击击破陷阱
史律师建议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审查
一是认定违章建筑需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事实充分”意味着行政部门不能乱扣“违建”的帽子,而应该事先了解情况,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仔细审核房屋具体情况,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屋是违建,否则就是事实依据不足。
二是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程序合法”则意味着行政部门在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其行政行为即违法。
史律师评析:
多少个案经验提醒咱们被拆迁人,遇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书》时要千万重视,不能以为拒签字就不能拆,或者放任不管!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时机非常重要,不要总认为拆迁方不一定真的来拆,结果贻误维权的最佳时机。一旦过了维权时机或者房屋被拆,维权的难度会加大。收到违建认定,限期拆除怎么办?史律师教你扭转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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