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21日,河南开封市的张杰因为见义勇为救两个被流氓调戏的女孩,遭报复挨了4刀。此后,两个女孩消失不见,伤他的人也没被抓到。去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杰得知其中一个被救女孩牛某娜的下落。他找到对方,但是牛某娜没有任何回应和感谢。一气之下,他将对方告上法庭,最初诉求是让牛某娜向他说“对不起,谢谢”,最后按法院的要求改为更具体的“支付补偿金10元”。今年6月,他胜诉了。(8月3日 红星新闻)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发声:让“好人好事法”也来帮见义勇为者一把吧。

有些人不敢做好事的原因,是因为得不到好处,而且还害怕被事故受伤者或他们的家属诬陷为事故肇事者并被要求承认责任。像扶起了摔倒的老人,反而被讹。见义勇为在现在似乎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而河南开封市的张杰,因为见义勇为救两个被流氓调戏的女孩,遭报复挨了4刀,被救女孩没有任何回应和感谢,乃至张杰上诉法庭只为讨一句谢谢,令人心酸。如此结果,人们当然畏惧去做好事。

“好人”行善事做好事,并不求回报。但政府应采取措施、出台政策,让好人做好事不吃亏,让模范流血不流泪。如新加坡在每年国庆日,得到最高等级奖励的志愿者,将由总统亲自颁发公共服务勋章或公共服务星条勋章。除了精神上的奖励外,志愿者在其所服务的社区内可以免费停车,其子女可获得进入最好学校的优先选择权,其在政府部门或机构中的职务还可得到提升。

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付出就有回报”,这句话放在“好人”身上,也同样适用。有人认为,奖善会使道德庸俗化、货币化。殊不知,道德需要引导,善念需要培育。一味把道德建设理想化、教条化,觉得凡是好人就不能谈好处,凡涉道德就不能讲利益,只会让道德的空气越来越稀薄。

让好人不吃亏不流泪,不是说鼓励人们拿做好事去换好处,而是让“好人得好报”真正变成现实,以倡导更多的人学好人、做好事。要着力解决好人、道德模范、见义勇为者在工作、生活、学习、创业上的困难,充分体现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爱,更好地发挥“好人”的榜样作用,为社会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

近年来,深圳、上海、北京、杭州、珠海等城市出台了“好人好事法”,鼓励善行和保护敢于向陌生人伸出援手的人们。如果“好人好事法”等激励善行的做法在神州大地处处“生根开花结果”,“善行中国”就不会只是一个口号,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行动。当人人都拥有一副“热心肠”,那么,“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气就会水到渠成。

来源:红网

作者:王红峰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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