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妈妈说她认识的一个大姐为了钱,甘愿和一个老头过着非婚同居的生活

一开始听说一个老人为了钱做这种事的时候,我特别不理解,感觉挺鄙视她的。

还想着“人不可貌相”之类的话。

因为那阿姨我也见过几次,虽然不是很熟悉,但好歹也算认识。

而且,她给我的印象还挺好,一个感觉个人修养挺不错,穿着打扮看着也挺干净利落的女人。

其实,若不知道阿姨的年龄,她看起来还是挺年轻,比实际要年龄小很多的一老人。

甚至,还可以用“风韵犹存”来形容她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女人味儿”。

只是,在听到她和老头同居的目的后,我之前对她所有的好感在那一刻都荡然无存。

可是,后来在听到妈妈给讲完她所有的经历后,我竟然又连指责的言语都不忍心说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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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现年65岁,离婚多年,唯一的女儿40岁。

听说她年轻的时候在地方上的一家银行上班,前夫是一家事业单位的领导,两个人就生了一个女儿。

后来,前夫为了生个儿子,就在外面和别的女人好上了。

当然,也如愿的生下了一个儿子。

生下儿子后,前夫以不想让儿子没有名分的长大为由,坚持和阿姨离了婚。

那个时候,一块钱还能买来两个大包子。

离婚时,前夫给她了十万块钱,他们的女儿也判给了她抚养。

至此,阿姨的第一段婚姻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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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为了女儿坚持不再婚。

离婚后,她带着女儿和十万块钱去了别的城市生活。

在之后长达好几年的时间,为了女儿,她没有选择再婚

女儿毕业后,她又把手上仅有的十几万存款,全部给女儿投资了一个店。

可惜,女儿还是未能在店里赚得一桶金,钱也没了。

唯一的收获是,开店的时候女儿相中了在商场里上班的一个男孩。

对于孩子的婚姻事,阿姨一直都很开明,她觉得只要女儿自己开心,高兴就好,别的都不是问题。

女儿结婚后,因为怕孩子辛苦,阿姨每天早上起床就买好早点给姑娘送去,然后中午和下午就在女儿家里给做好了饭之后,才回自己租住的小房子。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过着,转眼女儿前后生下了两个孩子。

因为舍不得女儿受累,生下孩子后,除了照顾女儿日常的三餐,做家务,还要照顾两个孩子。

而女儿的婆婆家里,因为看不惯儿媳妇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懒样”,对这个儿媳妇也是各种看不惯和挑剔。

好巧不巧的是,三年前阿姨女婿做生意赔了。

从此后,他们家的日子就过得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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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女儿,选择和68岁的男人过着“非婚同居”的生活。

不得已,阿姨这边就琢磨着怎么帮衬女儿家的方法。

思来想去,就想到了找对象的点儿上了。

于是,就有了后来这么几年她和一68岁男人非婚同居的事。

原本,一开始两个老人是奔着结婚去的。

老头家,是当地的人,手上有几套房,他自己每个月还有一笔不菲的退休工资。

阿姨想着,既然老头条件还不错,自己跟着他,除了能给女儿家帮补一点,自己养老的问题也算是有了着落。

谁知,两位老人商量计划的都挺好,老头儿媳妇死活不愿意公公再婚的事。

为此,儿媳妇威胁老头说,若他今天和阿姨把证领了,明天她就去和他儿子把离婚证也领了。

老头看儿媳妇态度那么坚决,也就不敢轻易造次,毁了自己儿子的家庭。

所以,两个人就一直过着非婚同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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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妈妈讲完阿姨的故事后,除了感叹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之外,只剩残存于唇齿间说不出来一些苦涩的只言片语。

我们可能真的不能想象,一位母亲可以为了子女牺牲到何种程度?

什么委屈,什么名声,在她们的心中,永远都比不过子女在自己心中占据的位置。

经常听人挂嘴边说的一句话:“对父母要孝顺。”

作为阿姨的女儿,我也实在不能明白,一个孩子可以自私到哪种程度,可以视而不见妈妈的心思和付出?

一个成年人,多年如一日,毫无愧疚感,理所当然的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并且这种日子是老母亲如保姆般伺候你,你才能安然享受那份偷来的惬意和悠闲。

难道,这不是最不孝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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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孙自有儿孙福”,作为父母你不可能照顾孩子的一生,保证她一辈子都能生活无忧,比起在那些健在的时间里,事无巨细的照顾他们的生活,更应该做的是,在适当的时候就放手,退出儿女的生活,让他们学会独立生活的能力。

就如故事中的阿姨一般,与其劳心劳力的照顾女儿一家的日常生活,从洗衣做饭到照顾小孩,不如让女儿自己学会怎么持家,照顾孩子的能力。

因为,终有一天她都要自己学会如何肩挑起一个家庭的责任,照顾年幼孩子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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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孩子就是害孩子”

别让我们的“爱”,在某一天变成伤害孩子的那把利器。

等到那时,真的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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