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第37号公告

“八闽健康码”是疫情防控的兜底防线之一,是做好我县“外防输入”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助力实现我县疫情精准防控和人员健康有序流动,持续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全面推广运用“八闽健康码”事项公告如下:

一、“八闽健康码”是我县唯一推广使用的健康码。持“八闽健康码”绿码人员在我县“一码通行”,其他类似功能的“二维码”或其他健康码核验方式一律停止使用。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及出行便利,请提前下载申领并主动配合出示“八闽健康码”。

二、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学校等)的“八闽健康码”统一配置政府端账号,企业、医院、学校等其他机构要通过互联网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申请法人CA账户,注册“八闽健康码”管理侧(企业用户端)。

三、全县各封闭式居民小区、行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交通运输机构、学校、企业、景点、公园、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娱乐场所(含KTV、网吧、游艺厅等)、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等公共场所要全面实行凭码入场,采取“亮码或扫码+测温核验”方式,做到健康码核验在聚集、密闭性场所和重点机构全覆盖。

四、对持“八闽健康码”橙色健康码的人员,所在村(社区)或用人单位要督促其落实居家监督性医学观察,并倡导其非必要不外出、尽量避免进入公共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

五、广大市民要自觉通过下载“闽政通”APP,登记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申领“八闽健康码”,在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做好“八闽健康码”的扫码亮码核验工作。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可由同行人员协助申领健康码后通行。

六、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职人员要带头申领、应用“八闽健康码”,积极动员、帮助家人及亲属申领使用,做到“全家申领、全家应用”。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职责,发动网格员、村(社区)工作者或企业相关管理者等人员,鼓励引导本区域居民、企业员工领用,常态化开展“八闽健康码”推广应用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八闽健康码”应用监管责任,指导行业内机构严格执行“八闽健康码”申领和扫码亮码核验工作。

七、对于扫码亮码核验落实不到位的经营场所,将由相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公告要求、不听劝阻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 8月4日

来源 | 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 | 刘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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