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官方微信以 为题,对阳光欧洲城铃兰苑小区家诚物业未经批准擅自砍伐小区香樟树,破坏小区绿化环境,金安区城管局金安支队介入调查进行了报道,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今天记者了解到此事已有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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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金安支队在立案查明此事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对安徽家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安区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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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金安支队公用事业大队副大队长杨永海介绍,7月29日,在接到阳光欧洲城兰苑小区部分居民反映物业擅自砍伐树木的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事发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经查,被物业砍伐的香樟树位于该小区31号楼3单元,树木直径约23厘米,砍伐后物业人员对周边绿地进行了硬化,硬化面积近8平方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物业未能提供相关行政许可,其行为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该支队中队长陈兵告诉记者,在对铃兰苑项目物业负责人张某询问调查中,对方坦率地承认了砍树的事实,但对擅自砍树已违法的行为却称“不知道”!

张某说,这棵香樟树紧靠3单元多户业主住房窗户,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遇到极端天气还存在安全隐患,业主意见较大。而且大树距离物业办进出通道较近,此前有业主多次绊倒,不方便业主办事。在征得被砍树木相邻业主三分之二住户的同意后,7月23日安排人员砍伐了这棵香樟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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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为何不向相关部门报备?张某称,前期没有遇到类似的情况,所以直接砍伐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中的树木,确需砍伐的,必须经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当补植树木。”陈兵说,在对物业处罚的同时,责令物业在小区内其他区域补植同等规格树木,并将对树木补植是否到位继续监督。

来源:六安新周报融媒体记者廖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