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消息,据外媒报道,纽约总检察长莱蒂夏·詹姆斯(Letitia James)正与加州司法部长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展开合作调查,其矛头直指前些天参加过反垄断听证会的亚马逊(AMZN.US)。

据知情人士声称,本次调查旨在摸清亚马逊的市场势力和调查滥用第三方卖家数据的问题,以确保亚马逊没有涉及垄断行为。知情人士还表示,虽然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加州司法部长很早之前就开始对亚马逊进行调查,但纽约的加入或许象征着事件的升级。

美国反垄断研究所会长戴安娜·莫斯(Diana Moss)也称,这可能是一次大规模反垄断行动的前奏。“州和联邦政府的监管机构合作往往预示之后将有大型的反垄断执法行动发生,当年微软的反垄断一案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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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角色”伪装下的行业巨头

“我们的规模还没那么大。”在出席7月29日的反垄断听证会时,亚马逊CEO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如是说。他表示,自己的公司只是“全球零售业中的小角色”,仅占据了全球零售业中不到1%的份额,在美国市场的份额不到4%。

不管贝佐斯的发言是真是假,人们最关心的永远是亚马逊的实际表现。听证会仅过去一天,出席过听证会的四大巨头就纷纷亮出了自己的财报,其中亚马逊的表现无疑最为耀眼。

财报显示,亚马逊在第二季度的总营收达到了惊人的889亿美元,较去年同期的营收634亿美元增长了40%,超越了此前华尔街分析师预计的812亿美元。相比苹果的596.85亿美元、谷歌母公司Alphabet的382.97亿美元和Facebook的186.87亿美元,亚马逊可以说是遥遥领先,而且这项成就还是在此前亚马逊支出近40亿美元用于应对疫情的基础上建立的。

此外,亚马逊在第二季度所创造的净利润也足以让任何企业艳羡不已。财报显示,亚马逊第二季度净利润达到52.43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99.7%。亚马逊CFO布莱恩·奥萨维斯基(Brian Olsavsky)表示,净利润的增加主要得益于客户在疫情期间强劲的商品需求。

贝佐斯此前还在听证会上列举出了沃尔玛(Walmart)、塔吉特(Target)和阿里巴巴等大型零售商,来证明自己的公司在这些巨头面前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但根据公布的数据来看,沃尔玛市值3661.72亿美元、塔吉特市值639.22亿美元、阿里巴巴美股市值6976.41亿美元。相较于他们,亚马逊的1.56万亿美元市值确实“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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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的亚马逊:是公平竞争还是垄断?

从最开始的网络书籍经销商到现在市值万亿的电商帝国,亚马逊早已脱胎换骨。它的梦想也不仅仅是从前的“成为地球上最大的书店”,而是在各个领域多管齐下,向着“最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一路高歌猛进。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亚马逊自然也没少利用收购策略。2009年,亚马逊以12亿美元收购在线服装和鞋类公司Zappos;2014年,以9.7亿美元收购直播平台Twitch;2017年6月,亚马逊以137亿美元收购高端生鲜供应商全食超市(Whole Foods Market)

2018年,亚马逊以10亿美元收购在线药店PillPack,迈出了其在药品行业的第一步;同年4月,亚马逊又以10亿美元收购了智能门铃初创企业Ring,进军智能家居市场。

亚马逊最近的一桩收购案发生在今年6月底。6月26日周五,亚马逊与自动驾驶汽车开发商Zoox达成了协议,以13亿美元将其收购。

此前,亚马逊在2019年2月以5.3亿美元入股自动驾驶初创企业Aurora,同时还向电动卡车制造商Rivian投资了7亿美元。有评论人士称,这或许意味着亚马逊打算进军自动驾驶领域,以完善自身日渐庞大的物流体系。

如今的亚马逊不仅是零售商,更是生产厂商和物流服务商。“亚马逊是一家无所不有的商店。”有评论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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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马逊强势崛起时,外界也传出了不少质疑之声。2017年初,耶鲁大学法学院学生琳娜·卡恩(Lina Khan)在《耶鲁法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亚马逊的反垄断悖论”(Amazon’s Antitrust Paradox)的文章。卡恩在文章中提到,亚马逊的行为已经威胁到了市场竞争的平衡,但美国现有的反垄断法几乎无法判定这一点。“亚马逊的多领域进军使它看起来不像一个传统的垄断企业。”

“反垄断执法者应当担忧的是,亚马逊日益掌控电商的基础设施,以及它利用自身的绝对力量扩张新业务项目,将这些项目置于有利位置的种种方式。”卡恩在文章中写道。

最近亚马逊确实曝出了不正当竞争的传闻。《华尔街日报》7月24日报道称,亚马逊通过与一些初创企业的合作窃取他们的创意和运营模式,推出类似的竞争性产品。这些受害企业中包含了团购网站Living Social、家电初创企业Nucleus、人工智能数据平台DefinedCrow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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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案对巨头们的威慑力几何?

美国对于垄断企业几乎有着一种来自本能的恐惧。人们普遍担心“托拉斯”们会发展的越来越庞大,最终取代国家,将一切都置于自身的支配之下。1890年7月2日,美国通过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案。

此后的一个世纪中,反垄断已成为全球共识,但垄断行为仍屡见不鲜,从最开始的煤炭、钢铁、石油等重工业部门逐渐转移到了轻工业,商业、农业,乃至科技行业和服务业上。对如今的巨头们来说,反垄断法案似乎变得不痛不痒了,微软曾经的反垄断案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1997年10月,美国司法部指控微软在操作系统领域有垄断行为,将多项软件和Windows操作系统非法捆绑销售,例如IE浏览器、Office和Media Player。美国司法部表示,微软以此阻止其他软件厂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保持其软件的垄断地位。

2000年4月,联邦法官托马斯·杰克逊表示,根据搜集到的证据,微软的确存在垄断行为。但仅过了两个月,上诉法庭就推翻了杰克逊法官的裁决,此后杰克逊因违反司法程序而被解职,新法官库雷科特琳在11月促成了微软与美国司法部的和解,代价是微软需同意个人电脑制造商自由选择桌面的行为,同时公开Windows部分源代码,使微软的竞争者们也可以在操作系统上编写程序。

虽然与司法部的斗争暂且告一段落,但微软又在欧盟遇到了反垄断调查。2004年,欧盟委员会因为微软未向竞争对手公开源代码,并且仍将Media Player与系统捆绑销售,对微软做出罚款4.97亿欧元的决定,2006年和2008年,微软又向欧盟分别支付了2.805亿欧元和8.99亿欧元,因为微软仍未遵守欧盟的决定。

对于微软来说,这些罚款几乎是杯水车薪。根据财报显示,微软在2006年营收约437亿美元、2007年营收511.2亿美元。财报显示,光是Vista和XP系统就给微软带来了150亿的收入,相比之下,欧盟最高的罚款数额也不超过9亿元。在如此“轻飘飘”的惩罚之下,垄断行为自然难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