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前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局长李世昌收受电玩业者贿款结案,同案共犯专勤队警官林振宏坚持不认罪,但日前仍被判有期徒刑16年。在今天(4日)下午,林振宏跳入高雄爱河,被救起时意识清醒,目前送医治疗中。高雄地检署表示,将会评估林振宏的状况,再决定他是否适合入狱或先进行相关戒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了解,林振宏始终坚称清白,今天上午用社交软件上传800字长文,表达“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以死明志”、“冤 冤 冤,何时有清廉正义法官还我清白”,称李世昌是为了脱罪减刑才拖他下水。但上月27日判决出炉,维持二审判决,根据“悖职收受贿赂罪”,判林振宏有期徒刑16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高雄市三民二分局长李世昌在任职高雄市警局行政科专勤组长期间,按月收受高雄市大树、凤山、桥头、阿莲、冈山、仁武、鸟松、大寮、前镇、林园、大社、弥陀等区共30家赌博电玩业者贿款,透过离职警员叶嘉雄交付每月40至80万元(新台币,下同)不等,前后共计收贿21次,总计1144万元。

李世昌强调,将半数贿款分给林振宏,两人各拿572万元,叶嘉雄则拿到12万元酬劳。而李因认罪获2次减刑,去年遭轻判6年4个月、目前已入狱服刑。

(编辑 施蒙纳 实习编辑 黄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