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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员的职务晋升,中央组织人事部门印发的公务员职务任免管理规定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都有明确的界定,公务员的提拔原则上应当逐级提拔,不得越级,并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提拔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应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

据此规定,公务员要提拔到副处级领导职务,正常情况下必须在正科职岗位上任满三年。这是比较常规的提拔方式。

而如果要从副科岗位上提拔副处,一般程序是首先要先从副科提拔正科,然后再由正科提拔到副处。而按照条件,副科提正科,需要两年;正科提副处,需要三年,前后加起来,从副科到副处起码需要五年。这还是在不考虑单位层级,一级不停,一步不落,顺风顺水没有任何阻碍的情况下,属于理论上的晋升。

实际上,受很多主客观因素影响,比如单位级别(在县区,多数人一辈子只能到科级),绝大部分公务员的提拔一级都不可能这么顺利,更遑论连提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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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不是公务员都按部就班提拔?

当然也不是。公务员要循规蹈矩提拔,但很多时候也可以适当突破常规破格。一般情况,在三种情况下,公务员可以尝试破格提拔:一是领导班子结构优化需要;二是专业性岗位需要;三是艰苦边远地区引进人才需要。

破格必须遵循三个"不得":

第一,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

第二,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

第三,不得越两级提拔。

按照上述规定,从副科提拔正科,副科任职不到两年可以破格;正科提拔副处,正科任职时间不足三年也可以破格。但是,从副科直接破格越两级提拔副处,显然不行。

有的人可能会说,你讲的不对吧。以前领导干部公示,很多领导的简历好像也有也有从副科直接提副处的情况,这又是怎么回事?

没错,以前的确有这种情况发生。特别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刚从计划经济时代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对干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弥补人才断层的需要,国家适时提出了干部"四化"要求,即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提拔了一大批年轻有学历或者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充实到党政机关队伍,局部出现了部分干部越级、跳级提拔的现象,很多科级干部突然火箭式被提拔到处级,有的从副处突然窜到了厅级,眼花缭乱式的提拔,成为当时干部使用的一大特色,这是特殊时期特殊手段,属于不得已而为之,不具有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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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后,干部使用逐步规范,原则上不再允提倡破格提拔,更不允许破几格提拔。再想像过去那样从副科直接提拔副处,已经没有时代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