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金钟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管站)原出纳何仲玲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

经查,2014年3月至2019年7月,何仲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任会泽县金钟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管站出纳、金钟街道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出纳、金钟街道工会出纳期间,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使用村组集体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交易金额达人民币4.89亿余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人民币510081.38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408330.58元用于个人支出和进行营利活动,伙同他人挪用公款人民币685766元用于他人归还欠款、合伙做生意等。案发前,何仲玲退还人民币60.9万元。

2020年1月,何仲玲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6月,会泽县人民法院判决何仲玲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3995177.96元。

▍责任编辑:杨雄松

▍内容来源:会泽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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