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层院长之家

2020年6月16日,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司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文件部署了今年基层公卫经费分配、公卫工作的重点任务等重要工作。

今日,甘肃省卫健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对基层公卫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指标作出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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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5元经费,用于基层新冠防疫工作的劳务经费

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4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加强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强化基层卫生防疫

甘肃省:

合理核定基层医务人员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哨点监测、摸排核查、随访服务和培训指导等方面的劳务经费,做好新增5元经费的合规使用,切实加强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市县可合理增加保障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增支部分由市县承担,不得挤占国家和省级项目经费。

12项基本公卫指标和经费公示

主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各地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推进工作,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

甘肃省:公布2020年全省公卫经费财政补助金额及公卫工作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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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数据,禁止造假

各地要以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等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职责任务,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升服务实效。

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据造假,涉嫌套取项目资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免职。

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公卫绩效按季度考核

各地要依据年度项目指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制定机构内部绩效评价制度,按季度对辖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考核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拨付相应经费,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资金分配方式。

2020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县级评价务必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市级评价务必于2021年2月底前完成。

落实村医60%公卫任务,严禁克扣补助

要进一步落实村医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0%的任务量,可采取按比例预拨的方式,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拨付相应补助经费,严禁无故克扣。

全省分阶段取消纸质健康档案

落实基层减负,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分阶段取消纸质健康档案管理,进一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储存和信息化绩效评价,依托信息手段合理量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量,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和项目监管。

通过“健康甘肃”APP核对公卫服务内容、效果

要加大对“健康甘肃”APP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查询功能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群众随时查阅服务信息,核对服务内容和效果,对提供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内容与本人实际不符、服务效果不满意、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等问题的,要鼓励群众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反映。

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方式方法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播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张贴由国家或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制作的宣传标语、宣传画。

鼓励各地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方式方法,采取城乡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医疗卫生机构宣传屏、公共交通设施电子屏、户外大型显示屏、社区宣传栏以及微信、微博等载体,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全面覆盖城乡社区和居民家庭,引导形成良好宣传氛围,不断提升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感受度,推进提高项目服务覆盖率、满意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基层医疗机构的重点工作之一。公卫指标具体如何、公卫任务如何分配、公卫绩效如何考核、公卫数据如何管理、公卫经费如何发放、公卫补助如何监管都将直接影响基层健康服务管理的成效。

来源:基层院长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