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8月4日讯(通讯员 李斌)“谭法官,我儿子应缴纳的犯罪所得和罚金,我已经汇入到你们指定账户,请你们注意查收。”日前,被执行人韩某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7万元,收缴犯罪所得2.2万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零陵法院将其列入“黑财清底”专项执行活动中,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对其位于冷水滩区的一套房产依予以查封,督促被执行人家属主动缴纳罚金和违法所得。7月27日,零陵法院执行局谭鑫执行团队收到被执行人韩某父亲通过银行转账过来的9.2万元罚金和违法所得,依法解除了对韩某名下一套房产的查封,该案顺利执结。

2020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为加强对涉恶案件的执行力度,今年6月以来,零陵法院大力推进“黑财清底”专项执行活动,加大赃款赃物的追缴和罚金刑的执行力度,通过“专人专案”“挂图作战”等模式,及时将犯罪所得追缴到位,将罚金刑执行到位。截至今年7月底,共立案“黑财清底”执行案件11件,立案标的941万余元,执行到位金额579万余元,标的到位率61.53%,“黑财清底”工作成效明显。

来源:红网

作者:李斌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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