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日-9月30日 ,CRS开放申报
报送对象:全体私募管理人
报送系统: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https://aeoi.chinatax.gov.cn/)
注意事项:私募管理人尽调后,如有非居民金融账户,则进行非零申报。没有非居民金融账户则进行零申报。
特别提醒: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于8月1日-9月30日开放,请各位私募管理人及时做好CRS数据报送工作,年度报告提交时间延至10月31日。
★ 8月7日,证券类7月月报
报送对象:证券类投资基金规模≥5000万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注意事项:
(1)5000万按曾达到过的峰值判断(峰值是备案初始募集和报告的基金资产净值期末数据),达到5000万之后次月开始报。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报送规模不足5000万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月度报告,以此积累业绩,为今后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积累信用。
(3)需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https://pfid.amac.org.cn)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 8月17日,资管增值税
报送时限:一般纳税人,每月15日前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申报,一般1月、4月、7月、10月15日之前申报。
报送义务人: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申报义务人
法规依据:《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8月14日,厦门自查
报送时间:截至2020年8月14日,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
自查事项:
1、重点关注集团化经营、资金池业务、自融业务、流动性风险、涉众风险、异常经营风险等风险点,并根据我局今年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情况,核查登记备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规内控、信息披露、防范利益冲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2020年8月14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底稿和加盖公章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扫描成pdf格式,命名为“XX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电子版上传至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
★ 8月20日,青岛自查
自查对象:青岛辖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自查重点:
(1)私募机构在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管理等业务环节是否合规;
(2)登记备案、信息报送、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是否完善;
(4)是否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等。
报送材料:
8月20日前,管理规模在1亿元以上私募管理人需提交以下两份材料:
● 青岛辖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2020年自查表:含管理人与产品信息表、自查工作底稿;
● 自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发展情况、产品运行情况、合规风控水平、产品风险程度等内容。
另外,青岛证监局将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另指定部分管理规模在1亿元以下的机构提交自查报告,具体名单待后续通知。
★ 9月30日,股权类产品半年报
报送对象:股权/创投类私募基金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注意事项:报送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基金费用明细等。
【特别声明:该公众号聚焦服务于私募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落户全国基金小镇,协办私募基金牌照,产品合规设计备案,监管募集资源对接,基金税务筹划,银行券商私募创投等资源群对接,本文仅供参考阅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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