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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9月30日 ,CRS开放申报

报送对象:全体私募管理人

报送系统: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https://aeoi.chinatax.gov.cn/)

注意事项:私募管理人尽调后,如有非居民金融账户,则进行非零申报。没有非居民金融账户则进行零申报。

特别提醒: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于8月1日-9月30日开放,请各位私募管理人及时做好CRS数据报送工作,年度报告提交时间延至10月31日。

★ 8月7日,证券类7月月报

报送对象:证券类投资基金规模≥5000万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注意事项:

(1)5000万按曾达到过的峰值判断(峰值是备案初始募集和报告的基金资产净值期末数据),达到5000万之后次月开始报。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报送规模不足5000万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月度报告,以此积累业绩,为今后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积累信用。

(3)需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https://pfid.amac.org.cn)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 8月17日,资管增值税

报送时限:一般纳税人,每月15日前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申报,一般1月、4月、7月、10月15日之前申报。

报送义务人: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申报义务人

法规依据:《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8月14日,厦门自查

报送时间:截至2020年8月14日,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

自查事项:

1、重点关注集团化经营、资金池业务、自融业务、流动性风险、涉众风险、异常经营风险等风险点,并根据我局今年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情况,核查登记备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规内控、信息披露、防范利益冲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2020年8月14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底稿和加盖公章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扫描成pdf格式,命名为“XX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电子版上传至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

★ 8月20日,青岛自查

自查对象:青岛辖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自查重点:

(1)私募机构在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管理等业务环节是否合规;

(2)登记备案、信息报送、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是否完善;

(4)是否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等。

报送材料:

8月20日前,管理规模在1亿元以上私募管理人需提交以下两份材料:

● 青岛辖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2020年自查表:含管理人与产品信息表、自查工作底稿;

● 自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发展情况、产品运行情况、合规风控水平、产品风险程度等内容。

另外,青岛证监局将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另指定部分管理规模在1亿元以下的机构提交自查报告,具体名单待后续通知。

★ 9月30日,股权类产品半年报

报送对象:股权/创投类私募基金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注意事项:报送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基金费用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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