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苹果公司回应小i机器人起诉其产品侵权时表示,苹果并未侵犯小i机器人的技术。此案已经进行了 8 年对小i机器人提起再一个诉讼感到失望。

8月3日,小i机器人(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苹果公司停止Siri(智能助理)专利侵权,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苹果公司停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侵犯ZL200410053749.9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暂计索赔金额100亿元人民币。

苹果的声明称,苹果高度重视创新,我们的团队孜孜不倦地致力于创造新技术和产品功能,以使客户满意。

声明表示,此案已经进行了 8 年。 Siri 不包含其专利包括的特征,该专利与游戏和即时消息有关。我们对小i机器人提起再一个诉讼感到失望。经最高人民法院认证的独立鉴定机构也得出结论,苹果并未侵犯小i机器人的技术。我们期待着向法院呈现事实,我们将继续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2012年,小i机器人就发起诉讼,主要是认为苹果的Siri功能侵犯了其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410053749.9),专利名称为“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这一专利由小i机器人在2004年申请,2009年授权,比苹果Siri的发布早两年。当时,小i机器人未向苹果提出经济索赔。

当时小i机器人创始人袁辉接受采访时曾表示,Siri实现机制和模式与小i机器人相同,“虽然不能直接说100%侵权,但几乎完全侵权。”他认为,一旦法院判定苹果侵权行为成立,具备Siri功能的苹果产品要么选择去掉这项功能,要么停售。

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小i机器人专利有效;同年,苹果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行政诉讼;在被驳回请求后,苹果上诉到北京市高院。2014年,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诉讼,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同年,苹果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并胜诉,北京高院终审判决撤消一审判决,认定小i机器人的专利无效。2015年,小i机器人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并获立案。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小i机器人专利有效,撤销北京高院的二审判决,维持此前北京一中院的行政判决。

在经历了8年行政诉讼后,小i机器人终于提出经济索赔需求,要求苹果公司赔偿100亿元。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温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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