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种风气,或者说是刻板印象吧,就是很多人觉得小孩子杀人、女性杀人很难理解,甚至有无数理由去为他们开脱,我不知道这是个什么道理。两个在清华校园里相识相爱的人,毕业就结了婚,随后一起去了美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这听起来是一件多么让人羡慕的事情。但是在美国校园里,外在一般、才华也算不得第一档的陈丹蕾在周围优秀人太多的状况里逐渐陷入了一种患得患失和自我怀疑的泥淖中。长期对何磊有一种极强的控制欲和掌控欲的她,内在的偏执型人格是比较严重的,因此多疑的她和男方经常发生冲突,她认为何磊眼里她不如别的女生,不是一个好妻子,而且喜欢上了别的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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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陈丹蕾的第一次暴力行为出现了,她将何磊刺伤,并因此入狱、被学校开除,后来被何磊保释,在保释期内将何磊一枪杀死。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普遍的不信任感觉对亲人、身边人广泛性不信任和高度警惕;这些都是偏执型人格障碍的普遍特征。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极端偏执型人格障碍个体在经历重大挫折后的爆发式犯罪行为。偏执型人格障碍个体内心多疑,爱胡乱猜忌,但有的在实施暴力行为前会选择说出来,就像2006年7月15日在汉阴铁瓦殿一夜将道观屠尽的邱兴华,他在作案前和很多人都说自己要杀人。

但有的则不会,就像陈丹蕾一样,她会一直在压抑自己的极端情绪,沉默着面对、等待一个特定的机会,时机一到这种情绪就会喷发而出。04年持刀将男友刺伤入狱、被退学,对她来说是一次挫折,也是第一次特定的负向情境。有人不理解啊,这个男朋友对她那么好,还把她保释出来,为何还要杀了他?因为对于这样的偏执型人格障碍者眼里,是会把外界行为自我扭曲化的,她会在内心把这种好意的行为自我扭曲为“丈夫一定是对我有愧,保释我只是为了继续让我痛苦”这样的用意。保释期间何磊因为无法忍受她这种常人无法理解的多疑和控制欲,就提出离婚。丈夫提出离婚的要求,对于她是第二次特定的负向情景,而且对她的打击是相当巨大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她采取了最为极端的方式来挽留丈夫离开自己——杀了他。另外,这件事情倒是让我想起另外一起2011年松原的一起案件,大家感受一下。2011年1月某日,王某向警方报案,她早上起来一开门就看到自家大门口有一具尸体,走近一看发现死的是他的丈夫杨某。警方到了一看,喝,好像没死,就马上送医院,结果杨某死在了路上,直接死因是钝器击打头部导致的颅骨凹陷性骨折,系他杀。警方一查,杨某这个人结仇甚广,但也大多没有到要杀了他的地步,而走访得知杨某和王某夫妻关系也不错,只是偶尔吵吵架。那些和杨某有利益冲突的人,没查出什么有用信息。

最后警方再仔细一想,因为没有在死者身上发现抵抗伤,会不会是熟人作案,于是去了两夫妻的房间一查,这下就有问题了。床单被套被撤了个干净,用鲁米诺一喷墙上出现蓝色大面积的飞溅状血痕。另外还在一个衣柜上找到一把疑似致伤工具的斧子,上面也有血迹反应。那么,当晚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事情很简单,据王某交代她早就怀疑丈夫和他的文书冉某有一腿,且认为其有和自己离婚的念头,加上杨某最近几天时常晚归,行房时还十分野蛮、粗暴,不顾及自己的感受,于是王某对丈夫的怀疑越发强烈,案发当夜还大吵一架,于是她在夜里趁杨某熟睡的时候挥动斧头多次击打其右枕部致死,因为想到“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于是将其尸体抛在自家大门口,早上报警。

综上:极端的情绪和极端的人格,才是最让人恐惧的,而不是实施行为的个体本身是一个什么样的身份、学历、年龄,或者性别。不要小看任何一个极端犯罪者的恶意,那可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