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

可偏偏就有这样一个人,

用弹弓连砸自己小区内多辆小车盗窃产物。

近日,

该男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9年8月至12月,纸坊街某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连续发生车辆被砸、车中财物被盗案件,受损车辆均是高档豪车,损失较大。通过视频追踪定位,今年1月7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在上述停车场内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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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发现,1970年出生的周某就是其作案小区的业主,据周某供述,其从网上购买弹弓驱赶小区内的猫狗,自从一次不小心打破他人车窗却没人来追查后,周某就产生了在小区内砸车盗窃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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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四次趁天黑之际,持弹弓在其居住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内寻找豪车为目标,先后砸破四辆豪车,并将车内存放的黄鹤楼、茅台等名烟酒席卷一空。后周某将部分香烟予以销赃,获赃款8000余元,其余香烟及名酒或自用或存放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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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调阅周某前科材料发现,周某曾于2014年在其金口老家五次持钉锤砸破路边车辆玻璃后盗窃车内财物,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被判刑。此次周某重操旧业,是累犯。

经江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日前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