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8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电工合金 股票代码 30069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国祥 曹嘉麒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398号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398号

电话 0510-86979398 0510-86979398

电子信箱 dghj@cn-dghj.com dghj@cn-dghj.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34,490,036.99 1,034,688,209.23 -29.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9,584,204.06 79,269,744.59 -3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44,918,558.27 75,917,346.95 -40.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640,962.72 -4,444,980.62 586.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8 0.381 -37.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8 0.381 -37.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0% 10.11% -4.4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86,974,865.61 1,234,722,913.81 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89,263,955.74 842,024,737.53 5.6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92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江阴市康达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25% 75,400,000 75,400,000 质押 18,600,000

陈力皎 境内自然人 31.25% 65,000,000 65,000,000 质押 26,100,000

江阴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0% 15,600,000 15,600,000

孙宝明 境内自然人 0.26% 540,000

卫云辉 境内自然人 0.20% 410,000

文霞 境内自然人 0.19% 390,200

石建国 境内自然人 0.18% 379,600

蒋正平 境内自然人 0.16% 337,550

管恩俊 境内自然人 0.15% 321,950

陈艳 境内自然人 0.14% 28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陈力皎、冯岳军夫妇合计持有江阴市康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陈力皎女士是江阴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因此股东陈力皎女士、江阴市康达投资有限公司、江阴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孙宝明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4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540,000股;股东石建国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79,600股,实际合计持有379,600股;股东蒋正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8,000股外,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49,550股,实际合计持有337,550股;股东丁德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华泰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2,900股,实际合计持有272,9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席卷全球,本次新冠疫情对全球宏观经济及各大行业均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全国多地实施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延缓、物流渠道不够畅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449.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76.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22%。与今年第一季度相比,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幅度明显收窄,整体经营情况得到改善。具体情况如下:

1、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公司正常经营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爆发对企业生产和公众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较大不利影响。为降低新冠疫情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严格按照政府部门的统一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全面管控风险,妥善、有序地安排生产经营。

2、依托技术和产品优势,积极开展业务合作

公司在自身产品领域内拥有多年的技术经验积累,公司产品的质量得到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在行业内具有很强的质量竞争优势。报告期内,铁路电气化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0,355.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90%,主要原因为(1)上半年度我国铁路投产新线项目减少较多,公司电气化铁路产品的销售量相应下降;(2)受疫情影响,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延缓、物流渠道不畅,施工进度放缓。铜母线及铜制零部件实现营业收入51,032.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99%,客户群体既包括施耐德、ABB、西门子、庞巴迪等国际知名厂商,也包括中国中车、东方电气等国内知名的上市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品质和领先的技术实力,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

3、优化经营管理体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经营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全面优化管理体系流程,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强化风险防控理念。公司通过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人才引进机制和建立长期的激励机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重点加大对技术研发等人才的引进力度,优化人才结构、培养优秀的管理人才与团队,逐步实现人才梯队与储备战略,保证相关业务领域的优秀人才供应。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董事会决议 (1)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累积影响金额 2020年1月1日

重分类(注1) 重新计量(注2) 小计

预收款项 3,370,619.60 -3,370,619.60 -3,370,619.60

合同负债 3,139,563.69 3,139,563.69 3,139,563.69

其他流动负债 231,055.91 231,055.91 231,055.91

负债合计 3,370,619.60 3,370,619.60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将公司已收到客户依据合同支付的但尚未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对价的不含税金额由预收账款分类至合同负债,对价中增值税金额由预收账款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至6月合并利润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