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政事

招远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的通报

郭家埠学校教师刘世伟醉酒驾驶机动车、妨害公务问题。2020年1月14日下午,刘世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金都宾馆门口处,被交警当场查获,期间刘世伟拒绝接受检查,并驾车拖拽交警逃逸。刘世伟犯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0年6月,刘世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郝增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12月14日下午,郝增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康路会仙山路口处,被交警当场查获,被依法判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19年12月,郝增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市场监管局梦芝市场监管所徐长波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5月23日晚,徐长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招金路北园路路口处,被交警当场查获,被依法判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19年11月,徐长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阜山镇东李家庄子村党支部书记宋福好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8月1日晚,宋福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温泉路与泉山路十字交叉路口处,被交警当场查获,被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2020年7月,宋福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作者:魏然

来源:大众报业·山东政事